江西高速交通指路标志牌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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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形成有效的指引系统。因此,在2009国标的修订过程中,着重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与发布方法进行规定,补充了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指路标志信息分级和选取原则,信息选取方法,明确了指路标志中箭头的含义和设置位置,明确了指路标志中距离的表示方法。指路标志的服务对象定位为对路线不熟悉的驾驶者,即既不是熟悉路线的当地驾驶员也不是对路线一无所知者。信息:指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道路,直辖市、省会、自治区等控制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重要的信息;二级信息:指省道、城市主干道路。县及县级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较重要的信息;三级信息:指县道、乡道、城市次干道路、支路,乡、镇、村,及其他本区域内的一般信息。
应设置单行路标志。单行路标志需要结合其他标志共同设置。设置位置: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设置在与单行道相交公路的两则,可以配合禁止左转、禁止右转标志一起使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道标志一般可以设置在信号灯附近。在T形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平行设置在单行路旁。指路标志的版面信息主要由公路编号(名称)、目的地名称、地理方位和距离等四大信息组成。路线编号(名称)信息具有导向意义,应选用并与控制性地点(即基准地区)配合使用。在1999的国标的使用过程中,公众对于指路标志提出的意见较多。主要是因为指路标志不能成功的指引公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不够科学、信息发布不够合理。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的法律依据。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