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条形码申请机构申请企业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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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码性:商品二维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它的三种编码数据结构中,商品条码(GTIN)都是数据项,是GS1统一编码标识的不同表现形式。企业一旦采用,即可每种商品在拥有一个合法的、公认的且的二维条码。
条形码的位置安排
条形码的位置安排一般遵循如下原则:
①位置相对统一,便于扫描;
②条形码的印刷位置设计在各种扫描器都能读取得到的地方;
③根据不同包装形式选择商品条形码的摆放位置。一般来说,条形码印刷的位置应设计在物品的下部或包装物的自然底部。如果是瓶类罐类容器,应放在瓶贴的右下角或罐体的下部;包装盒、方型物或用包装纸包裹有自然平底面的,应设置在底部;
④图书上的条形码通常情况下应安排在靠订口一边,其印制优选位置为封底(或护封与之对应位置)的右下角。
⑤条形码须与包装边缘、重叠处、皱褶处5mm或弯角地方至少距离5mm,以避免条形码受到磨损、遮盖或随包装变形,导致扫描识读时出现问题。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立法人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并提供复印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