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欧盟有机认证,欧盟养殖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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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在中国,想在农业上做点大事,没有主导不行。
中国农业是大国小农,基本面依然是一家一户相对分散的小农经济,资源、能力和技术有限,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和产出量很少,质量不稳定,这样做出的产品很难打造成品牌。
怎么办?主导!
要主导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做顶层设计,通过搭建科技、标准、监管、流通、金融、人才等产业平台,优化品种、提、建立质量标准、夯实产业基础,提升产业竞争力,打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组织对接市场与渠道资源,做企业和农户想做而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为产业和企业赋能。
有能力、有手段、有资源、有政策,能够调动各种资源、资金,拥有统筹协调能力,也有性、公信力和凝聚力。
同时,再强大也代替不了企业,没有企业主营不行。
强化区域公用品牌,要承担主导大任。主导,夯实产业基础,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货源、统一销售渠道、统一传播。同时,力量代替不了企业的市场经营,要培育承担市场中的主角作用。
阐明品牌优势
现在的竞争是认知战,不是产品战。产品可以轻易复制,但品牌度很难。想要快速建立认知,就需要明确自己的优势,以此来对抗竞品的劣势。比如,百事可乐针对可口可乐作为传统可乐的定位中“老”的缺陷,打出了“新一代的可乐”概念,使得在近与可口可乐的竞争中,次让可口可乐挨到了重拳。因此,作为一个定位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只有通过明确企业品牌产品本身的优势,品牌才能在市场上建立牢不可破的差异化。
随着我国农产品产量的增加和品种的丰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初“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陌生名词变成了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地理标志是一种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带动下,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得到了很大提高,农业品牌化和产业化的步伐开始加 快。可以说,发展地理标志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三农”工程,也是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要求, 要“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
《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款的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因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一种不同于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的证明商标,又是不同于一般证明商标的特殊类型的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证明使用该标志的某商品来源于其所标示的地区,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商标。
制定管理规范,统一行业标准,助力产业发展
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需根据《商标法》制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并根据管理规范审核的本地生产、加工和经营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授权其使用该标志。确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的产品代表的是本地,的产品。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禁止使用该商标,从而树立起本地地理标志产品信誉,使这个名片被更多的消费者所熟知,并推动该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有利于提高产品形象和企业原有商标品牌含金量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有形标志,可以直接印制在产品外包装和原材料说明书上。对于注册了商标的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共同使用时,便可以在本地和全国同行范围内打出差异化,增加竞争力的同时还体现出产品的高大上形象。对于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更是的品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