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蹦床由美国人乔治·尼桑传入美国,并从蹦床的娱乐价值和体育特点出发,对蹦床进行了研究和改进,使其更安全和易于弹跳。之后,他成立了自己的蹦床公司,批量生产了改制后的蹦床。当这种新型蹦床出现以后,被美国空来作为军事训练的器材,后来很快又被空间科研机构用来训练飞行员和宇航员。医疗单位很快又将这种器械用于残疾人的治疗和康复。不久,蹦床以其特有的趣味性和健身特点而收到青少年的喜爱。
标准的蹦床边框由金属制成,框架长5.05米、宽2.91米、高1.15米,网长4.26米、宽2.13米,弹簧112个。床面由尼龙或其他相近的材料制成,床面的厚度仅为6毫米。
除分腿跳动作外,其他动作都要求两脚和双腿并拢,脚尖绷直。根据动作的要求,可以用团身、屈体或直体姿势完成。除多周旋空翻在转体阶段可以降低对身体姿势的要求外,其他在做团身和屈体动作时大腿应紧靠上体;在做团身动作时双手应抱在腿的膝关节以下的小腿部位。两臂伸直,尽可能紧靠身体。对身体姿势的低要求是:直体姿势时上半身和大腿的夹角大于135°,躯体姿势时上半身和大腿的夹角小于或等于135°,大腿和小腿的夹角大于135°;团身姿势时上半身和大腿的夹角小于或等于135°,小腿与大腿的夹角小于或等于135°。
在比赛中如果运动员明显受到干扰(器械及外界干扰等客观原因),裁判长可允许该运动员重做。但因运动员自身着装原因中断比赛,不能视为构成器械干扰的范畴。观众的吵闹声、欢呼声、鼓掌及同类性质的情况不构成干扰。在预赛套动作中已经计算难度值的动作不允许出现在第二套动作中,否则在计算第二套动作难度值时不承认这些动作的难度值。但在决赛中可以使用套和第二套动作中的所有动作。
进入蹦床区域前,请取下所以携带的首饰、项链、耳钉、耳环、眼镜等尖锐的物品;女孩子需要用橡筋捆绑好头发(不要用发卡),严禁将玻璃等易碎品、各类容器、饮料瓶、木棍、尖锐物及类似物品带进蹦床内,以免丢失、损坏或在运动过程中伤到自己或她人;且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有可能危害场馆公共安全及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进入蹦床内,否则报知公安机关严惩;
学习蹦床动作一定要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强调动作质量的共同进步,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以后。对蹦床会 有一个比较好的感觉,也就是说有一定的网性学习阶段,一定要打好基础,不要着急,否则外伤是难以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