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条件
-
面议
【服务流程】 1、了解被审单位的需求,签订合同; 2、提供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 3、提供被审单位的执照和章程; 4、上门审计,核查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 5、客户验收付款。 【业务范围】 财务审计、企业招投标审计、非盈利机构年度财务审计、教育培训和民办幼儿园年度财务审计、医院和事业单位年度年检财务审计、公司成立验资审计报告、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旅游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等等。
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
审计出具的要求都分别有哪些?不知道的可以来看看范文哦审计报告的含义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的书面文件。具有以下特征: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履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懈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的作用
(一)、鉴证作用
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以超然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这种意见具有鉴证作用。
(二)、保护作用
通过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提高或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三)、作用
审计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结果所作的,它可以表明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将母公司个别报表视为按目的编制基础编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目的编制基础。通用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计税核算基础、机构的报告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等。
如果采用这种处理,注册会计师应注意四点:1.提请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清晰披露其这一目的编制基础,不能声明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2.通常理解,在企业会计准则基础上进行修正的目的编制基础不属于公允性编制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中不应当采用“公允反映”的表述;3.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按照目的编制基础编制;4.由于采用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是为了满足特定使用者的需求,因此,注册会计师还应对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进行限制,以降低审计报告被不当使用而产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