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注册代理如何转让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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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组合商标和显著性强的商标
在商标注册的商标选择时,应选择组合商标和显著性强的商标,使之既不容易被仿冒,也能长久伴随企业的发展,成为企业的重要标志。我国商标法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如何在多样的商标法方式中选择,这是一个重要问题。先,商标与商号相结合。商标与商号相一致,这样既可以宣传商品的商标,又可以宣传企业,增强商标的显著性与代表性。其次,中英文相结合。这样,既可以应用于中国市场,也适用于国外市场,从而节约对外扩张的成本。
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权就会授予别人。
无论自己申请注册商标还是找代理公司,没有人可以“注册成功”,其中有商标查询的盲区、商标近似的判断、公示期被人提出异议等人为因素。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种途径: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变更需要提供以下几种材料:
《申请书》;
申请人的主体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的,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则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登记出具的变更。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登记部门的变更;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的变更;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商标转让要了解商标注册是否满足授权条件
商标注册需要满足显著性、非功能性,以及不属于禁用标志、不侵犯他人等一系列授权条件,因此,要对交易的商标进行评估,以免将来商标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害他人而被宣告无效。
比如,商标的显著性较弱对于商标保护的影响十分,显著性较弱的商标容易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合理使用,而难以阻止。可见,商标的显著性强弱对于商标的保护范围或占范围影响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