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延性混凝土厂家-危房改造加固-高延性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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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效果显著
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的振动台试验(模拟地震)结果表明:采用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单面(面层厚度10mm)加固受损砌体结构,结构在9度罕遇地震下基本无损坏,未产生明显可见裂缝。
1)二层临街商铺砌体结构
2)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受损砌体结构
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单面(10mm)加固
9度罕遇地震下未产生裂缝
高延性混凝土 high ductile concrete
由胶凝材料、骨料、外加剂和合成纤维等原材料组成,按一定比例加水搅拌、成型以后,
具有高韧性、高抗裂性能和高耐损伤能力的特种混凝土。
2.1.2 合成纤维 synthetic fiber
用有机合成材料经过挤压、拉伸、改性等工艺制成的纤维。
2.1.3 当量直径 equivalent diameter
纤维截面为非圆形时,按截面积相等原则换算成圆形截面的直径。
2.1.4 纤维体积率 fraction of fiber by volume
纤维体积占高延性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
2.1.5 纤维用量 fiber content
单位体积高延性混凝土中纤维的质量,以 kg/m3 表示。
等效抗压强度 equivalent compressive strength
试件单轴受压试验时,采用等效受压荷载计算所得的平均抗压强度。
2.1.7 等效抗压韧性 equivalent compressive toughness
试件单轴受压试验时单位体积的变形能,可作为高延性混凝土抗压韧性的评价指标。
2.1.8 等效弯曲强度 equivalent flexural strength
试件弯曲韧性试验时,采用等效弯曲荷载计算所得的抗弯强度。
2.1.9 等效弯曲韧性 equivalent flexural toughness
试件弯曲韧性试验时等效弯曲强度与挠跨比的乘积,与等效弯曲强度一起作为高延性混
凝土弯曲韧性的评价指标。
2.1.10 材料强度利用系数 strength utilization factor of material
考虑加固材料自身变形能力砌体及在二次受力条件下其强度得不到充分利用所引
入的折算系数。
2.1.11 高延性混凝土面层加固 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
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2 高延性混凝土用于砌体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加固时,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
3 高延性混凝土在施工时,应按产品要求的用水量拌合,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添加
水。
4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在应用过程中,应避免操作人员吸入粉尘和造成环境污染。
3.0.2 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和加固混凝土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体结构或混凝土构件经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
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本规程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
固设计和施工,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加固后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
使用年限,由委托方和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3 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和加固混凝土构件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
避免不必要的拆除和更换。
4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
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5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合成纤维的力学性能
项 目 力学性能
抗拉强度(N/mm2
) ≥1200
初始模量(N/mm2
) ≥30.0×103
断裂伸长率(%) ≥7.0
4.1.4 合成纤维的密度、熔点、吸水率等主要物理性能参数宜经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
合成纤维可按表 4.1.4 取值。
表 4.1.4 合成纤维的物理性能
项目 聚丙烯腈纤维 聚丙烯纤维 聚丙烯粗纤维 聚酰胺纤维 聚乙烯醇纤维
截面形状 肾形或圆形 圆形或异形 圆形或异形 圆形 圆形
密度(g/cm3
) 1.16~1.18 0.90~0.92 0.90~0.93 1.14~1.16 1.28~1.30
熔点(℃) 190~240 160~176 160~176 215~225 215~220
吸水率(%) <2 <0.1 <0.1 <4 <5
4.1.5 合成纤维的耐碱性能(极限拉力保持率)不低于 95%。合成纤维主要性能的试验方
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GB/T 21120 的相关规定。
配合比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同时满足试配强度和韧性的要求,并应满足高延性混凝土
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
6.1.2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相
关要求。
6.1.3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
6.2 原材料规定
6.2.1 高延性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6.2.2 高延性混凝土的骨料宜为中砂,细度模数宜为 2.3~3.0。骨料含水率应小于 0.5%,含
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3%。
6.2.3 高延性混凝土宜采用减水率不小于 25%的减水剂。
6.2.4 宜复合掺用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等级不应低于 II 级。
6.2.5 高延性混凝土中纤维的体积率不宜小于 0.5%,且应以试验结果终确定。
配合比确定
6.3.1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依据的情况下,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延性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 0.50,砂胶比不宜大于 0.80。
2 高延性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可按表 6.3.1 选取,并应经试配确定:
表 6.3.1 高延性混凝土的小胶凝材料用量
大水胶比 0.50 0.45 0.40 ≤0.35
小胶凝材料用量(kg/m3
) 300 320 340 360
3 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的品种、掺量应经过试配确定;矿物掺合料掺量宜为 20%~40%。
4 水泥用量不宜大于 450kg/m
在试配过程中,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高延性混凝土强度试验,其中一个可为
依据表 6.3.1 计算后调整拌合物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配合比分
别增加和减少 0.05。
6.3.3 高延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后,尚应采用该配合比进行不少于三盘高延性混凝土的
重复试验,每盘高延性混凝土应至少成型一组试件,每组高延性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
配制强度。
6.3.4 高延性混凝土的配制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