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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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要如何认定?
一、申请流程
评估企业是否可申请——注册等级——提交材料——评审——公示公告——发证
二、申请对象
符合高新技术领域企业
三、享受优惠
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2、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取得国家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30-100万不等
7、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予以180万元资助;
8、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条件,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上市;
9、高新企业可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10、深圳市每年从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
11、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2、认定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什么申报条件都满足了?高新企业认定还是不成功?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实用新型通过的周期为一年左右,发明通过的周期更长,要两年到三年。大多数知识产权数量不够,又急于申请高企的企业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加分快捷的办法就是选择软著申请。企业纯粹为了申报高企而申请软著,知识产权关联性低,甚至软著与研发项目和产品的关键技术完全不搭界,张冠李戴,这就导致企业知识产权评分不高。
新的工作指引中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打分是由技术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没有明确统一的衡量标准,对企业来说,成果转化多多益善是一方面,成果与产品之间的关联与有效转化也是高分的。
技术成果是什么,怎么转化的,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如何,是否产生收益等这都是企业需要详尽描述的要点,部分企业“强行转化”,知识产权跟项目和产品严重不匹配,成果与产品几乎无关联,那任你舌灿莲花也无济于事。
新的工作指引加强了企业对人员的检查力度,尤其是乡镇型科技企业。而不少新成立的公司为了节省费用,往往核心创业人员甚至初创团队的员工都不交,将钱省下来用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此外,近两年新成立的企业多以技术人才创办为主,这类企业技术方面比较,但财务管理方面就相对松散。由于线上支付的发展,现在很多企业线上收款,直接进入账户,即使进入公司账户也很少,导致账目混乱。
在后补充材料中常常容易出现制度写明了有具体金额的奖励激励,但没有发奖金、汇款或现金签收的凭证等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使审核对其各项管理制度存疑,导致。
对于中小型企业和初次申报的企业来说,对具体政策和申报过程不够透彻以及编写申报材料经验不足也是难关。团队缺乏实操经验,不清楚材料具体应该怎么准备。
的高新收入到底是怎么确认?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这个“定义”包括“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定性是定量的前提,定量是定性的延伸。评审工作是定性,专项审计工作是定量。在认定实际工作中,专项审计工作摆在评审之前,形成工作顺序的倒置。高新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由于注册审计师知识方面的原因,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认定造成困难,其一是企业现有的产品(PS)是否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服务);其二是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RD) 是否属于转换产品(PS)的核心技术。定性问题影响审计定量的判断,也是注册会计师与企业及代理申报人意见分岐的原因。
高新企业怎么申报?流程是什么
申报高新企业认定流程:
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可以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看是否满足条件。
2、登记注册:企业登录“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后,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3、提交材料
(1)网上提交材料:企业登录“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认定申请书》;(2)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如签章申请书、执照、知识产权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说明、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说明材料、近三年的专项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
4、评审
5、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名单,报小组办公室备案。
6、公告公示、下发证书
高新企业优惠政策
一、财税优惠
1.凡经认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 10 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可分次摊入成本;购买国内外技术、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 [2001]38 号第十条
3.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 10% (含 10% )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 50% 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1]38 号第十一条
4.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对从事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比照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
二、政策倾斜
1.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市设立技术创新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市计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出资引导设立的投资机构,多渠道筹资,以市场调研投入、项目开发、风险投资、贴息、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2)市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用于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对申请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申请费和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实施资金支持。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 京政发 [2001]38 号 ] 第二条款、第二款.
2.发挥采购政策对的扶持作用。通过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凡纳入本市市级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于同类产品,采购转化高新技术成果的产品。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 [2001]38 号 ] 第二十六条
三、人才优惠
(1)鼓励各类人员通过专职、等形式在京创办科技企业或到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实行人员竞争上岗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允许离岗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保障重新上岗者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2)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的认定标准
1、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2、知识产权标准
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3、年限标准
《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