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节水建设合同能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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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企业(单位、医院、学校)”一般是由水利部门和上级主管部们联合下方文件命名,由企业、学校、单位自主申报。“节水型企业(单位、医院、学校)”的称号是对企业(单位、医院、学校)在节约用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肯定,该类企业(单位、医院、学校)一般都具有用水管理制度完善、用水效率、节水技术、节水宣传到位等特点,且对行业内其它企业有示范作用。
通过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创建不仅能摸清企业用水存在的问题,而且能针对问题实施改进,促进企业用水的科学与合理,减少水资源的浪费,降低生产成本,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减少废污水的排放量,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还有在获得节水型企业称号后,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社会声誉,既提高了企业形象,又带来了社会效益。
合同节水管理是建立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由和社会力量合作为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而建立的一套行政管理与市场行为紧密结合的服务机制。社会力量负责节水工程的设计、投资、运营;以水资源的价值向社会组织购买节水效果服务。合同节水管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有利于降低用水户节水改造风险,提高节水积极性。
目前合同节水管理主要采取节水效益分享、节水效益、用水费用托管三种方式。
1.节水效益分享型
节水量计算基准:用水户以往用水量的平均值
节水量=平均值-实际用水量
效益=水价*节水量
分成比例=用水户+节水公司
节水量的参考依据是用水户以往平均用水量。以往耗水量大,节水量越大;水价越高,效益越好。
2.节水效率型
节水效率=(平均值-用水量)/平均值
当所实施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没有明显的直接经济效益时,为了保障节水效率指标实施节水改造工程,可以实行这个模式。每年用水户给节水公司一定比例与节水效率相关的收益。同样,节水效率的计算依据也是以往用水平均值。
3.用水费用托管型
节水服务费用=以往平均用水费用-托管用水费用
用水户给节水公司一定的水费额度即托管水费,节水公司进行节水改造,较以往用水费用节省下来的费用就是收益,节水服务费与以往用水量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