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废矿物油回收手续,废机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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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是具有资源利用价值的,但需要建造的处理设施,一般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分离出矿物油,再深加工为达到一定品质的成品。水和其他杂质则过滤、沉淀出来,处理达标后排放。一些非法企业简单沉淀,抽取上层仍含有大量杂质的矿物油,包装后流入市场,一旦引发“发动机抱死”等事故,对人车安全等造成威胁。
分析这里面的利益各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废单位的教育,如果其将废矿物油交给无证单位或个人,依据固废法第七十五条,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管是承担社会责任,还是算清经济账,都应守法生产。而对地下非法收集单位或个人,按固废法第七十七条,一经发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非法收集量超过3吨的,追究其刑责,通过这样的严惩规范市场。对有证的收集单位和公民,则可按照固废法第九条的规定,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这个领域的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并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废矿物油不能沿预定渠道流动,继续体外循环,所产生的危害涉及多个方面,应引起足够重视。加强对产生源头的管控大有可为,需要宣传教育与依法打击相结合,下决心斩断地下利益链,堵浊流,畅清流。
简陋的收油和炼油窝点一般都藏身于民房和城乡结合部的院落里,由于没有消防和生产安全的投入,经常会发生火灾和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据调查我省曾发生数起炼油窝点爆炸、起火事件,并造成人员伤亡,但消息均被有关利益方封锁和掩盖。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对废矿物油无害化进行处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日益发达,机械化程度愈来愈高,耗用的能源与资源也日益增多,随之产生的废矿物油也一年比一年增多,为了节约能源与资源,废矿物油的回收和再生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政策的利好,是对废矿物油再生行业的鼓舞,更对废矿物油再生行业的市场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将带动废矿物油产业链的上下游,并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据E20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的废矿物油产生总量达到3001.79万吨,但目前我国废矿物油尚有2240万吨尚未纳入的统计范围之内,大量的环境风险仍处于不可控状态。2015年废矿物油的处置量仅为1070万吨,剩余近2000万吨的废矿物油是由无资质企业处置或直接排放,市场处理率严重不足。若处理能力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废矿物油再生行业将再创市场新天地。据E20研究研究预测,“十三五”期间废矿物油再生将达到475亿元的市场容量,废矿物油再生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我国废矿物油再生市场较为混乱,经营废矿物油的企业众多,但是大多并无经营许可证,缺少对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的各环节统一的规范指导,导致具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能收集到足够的废矿物油维系企业的正常运行。在无证收集单位的恶性竞争下,合法废矿物油经营单位许可量利用率普遍较低,形成无奈的恶性循环。
技术的落后约束废矿物油再生行业发展,淘汰的工艺不仅对环境严重的二次污染,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由于废矿物油再生行业在我国起步晚导致技术研发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废油回收、提纯、循环利用率不足5%,技术的落后导致产品的价值低廉。
为解决废矿物油再生行业现存的问题,我国已发布《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及《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除对处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提出要求外,并加强规范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的企业。但在废矿物油再生行业继续向前发展的道路上,急需加强对废矿物油全产业链的监管及系统的制度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