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产品
-
¥1000.00
评价指标说明
(一)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二)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三)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四)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五)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六)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名。
(七)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一般情况下一个刚注册的科技型企业,还未有自己的研发产品,绝大多数企业在这个阶段是属于小微企业。在这个阶段也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1)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附加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从2016年2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3)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随着企业规模慢慢扩大,科技型企业也有了自己的研发产品以后,前面提到的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有可能已经不适合这个时期的公司。这个时候企业可以尝试申请双软认证,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沈阳双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八大保障
1.专职团队合作
2.数年企业服务经验
3.拒绝隐形消费
4.多项服务项目
5.全程信息跟踪汇报
6.一对一服务
7.24小时线上服务
8.线下经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