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生产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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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申请人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后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和工艺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设备设施清单、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审查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等现场核查
4、对核查通过的准予发放许可证书,对未通过核查的需整改后等待再次核
适用范围
生产许可证 (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生产许可证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生产许可证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生产许可证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生产许可证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