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代办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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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依据 :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性特点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标识及暂存,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与危险废物处置商签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配合环保主管部门建立、并申报处理计划,在等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回复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安全转移废物处理。
贮存危险废物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报经原批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结合前后文意思,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管理对象应是持有危险废物的单位。对违反此条规定的情况,法律责任中没有对应处理规定。但是根据此条法律规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延期贮存报批属于行政认可。因此,可按违反行政认可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定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