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一信-乌鲁木齐管材、管件涉水批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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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涉水批件碳钢卡压式管件原材料要求
1、材料
1.1 管件及管件连接用钢管的材料牌号为GB/T 700-2006规定的Q215A或Q235A。钢管其他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按附录A的规定。
1.2 密封圈的材料为氯化丁基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氟橡胶、丁腈橡胶;其尺寸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按附录B的规定。
2、外观
管件表面应平滑,无滴瘤.粗糙和锌刺,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渣,在可能影响热浸镀锌工件的使用或耐腐蚀性能的部位不应有锌瘤和锌灰。
3、尺寸公差
3.1管件的承口尺寸偏差应符合规定。
3.2管件外形长度尺寸偏差应符合规定。
3.3管件垂 直度要求应符合规定。
3.4管件未注尺寸的线性和角度公差应按GB/T 1804-2000之m级的规定,转换接头内、外螺纹公差应符合GB/T 7306.1的规定。
PE聚乙烯管材 涉水批件
生产阶段(“M”阶段)内衬管要求
1.材料
1.1总则
1.1.1生产内衬管所用的材料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
1.1.2可添加使用来自本厂的同一牌号的生产同种产品的清洁回用料。不应使用外部回收料、回用料。
注:在使用本厂回用料的情况下,由制造商与用户协商一致并采用合适标识。
1.2材料类别
所用内衬管材料分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两种,其中PVCU内衬管按材料分为通用PVC-U与改性PVC-U。
通用PVC-U混配料应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改性PVC-U混配料除聚氯乙烯树脂含量(质量分数)可低于80%,维卡软化温度可低于79℃但应55℃,其他要求应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由PVC-U混配料制成的内衬管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注:通用PVC-U和改性PVC-U具体性能区别。
1.3原材料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规定。
涉水批件环氧涂料检验内容
1.取样
产品按GB/T 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2.试验环境
涂料样品应在(23士2)℃条件下放置24 h后进行性能测试和样板制备。除另有规定外,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T 9278的规定。
3.试样制备
除另有规定或商定,耐磨性采用直径100 mm的铝板或玻璃板,耐弯曲性项目采用200 mmX25 mmX6 mm的钢板,耐阴极剥离性、冲击强度项目采用100 mmX 100 mmX6 mm的钢板,其余项目采用150mmX70mmX(3~6)mm的钢板;铝板和玻璃板的要求及处理应符合GB/T9271的规定,钢板的材质应符合GB/T 9271的规定,钢板经喷砂或抛丸处理,其除锈等级达到GB/T 8923规定的Sa2½级,表面粗糙度达到GB/T 13288. 1规定的中级。
按产品的规定,将主剂和固化剂混合均匀后,熟化至规定的时间。用刮涂法.刷涂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进行制板,耐弯曲性、附着力、耐冲击性、耐磨性项目干膜厚度为(200土20) μm,其余项目干膜厚度为(400士40) μm。除干燥时间项目外,其余项目试板养护时间为7 d。
4.在容器中状态
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但沉淀物不应是硬性结块,若经搅拌容易混合均匀,则评为“搅拌后均匀无硬块”。
5.不挥发物含量
将主剂和周化剂按比例混合均匀后立即称量.称样量为(2 +0.2)g。称量好的试样在(23士2)℃条件下放置24h后,按GB/T 1725-2007的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条件:(105士2)℃/1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