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气体检测仪校准-第三方计量校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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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购物消费时注意以下事项:
1.电子计价秤是否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
2.观察电子计价秤是否在平整的水平面上,零点是否正常。请注意看清电子秤的单价显示,目前电子秤一般以千克(公斤)为计价单位。
3.观察是否有强风正对着电子计价秤在吹。
4.有些商贩故意用胶布或杂物将单价显示窗口部分遮盖,然后趁消费者不备,输入比实际价格更高的单价,随意更改物价,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5.看单价显示窗口是否缩位。如56元/kg的商品,单价显示窗口应显示“56.00”,如显示“5.60”的,就有缩位嫌疑。人为造成的缩位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欺诈行为,其结果是“短斤缺两”,消费者的损失可视商品单价的大小,少则几角,多则几十元。
6.称重的过程中除必要的输入商品单价外,是否有多余的操作或电子秤时开时关的现象。如有,应注意并可要求重新按规定复称一遍。
7.商品结算时应去皮称重,尤其是去除厚重包装物或附加托盘。
8.商品称重后,可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圈或手机(事先在“公平秤”上标定好重量)放在电子秤上作比对。
9.倡导到标准化菜市场明白消费,切勿贪图便宜或者方便,随意在类似“游击队”的商家处购物。购物后可及时至公平秤处复秤,购买活禽、活鱼等商品时,请在宰杀前复秤。 如发现集贸市场计量作弊行为,可直接向市场管理部门或者向当地质量技监局“12365”申诉中心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油表盘上的刻线并不能地反映油箱内的存油量
有的司机根据汽车仪表盘上的油表判断油箱的存油量,由此认为加油机的计量不准,这其实是种认识误区。汽车油量表是汽车电气仪表中的指示器,顾名思义是起到“指示”作用,即指明和警示。其结构多为通过浮子等,将油箱内油的液面高度转化为电信号,使油量表有相应的指示。油量警告灯是对驾驶员及时加油的一种警示,其出厂设定值以及驾驶运行的不同工况条件决定了与实际的行驶里程或剩余油量无准确的相关性。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车身的颠簸、转向倾斜会造成液面晃动,浮子相应晃动对油量表的指示影响很大。综上,决定了油量表指示精度较低的特性,故不能作为计量油箱存油量的依据。
不能仅通过把加油数量、金额、行驶公里数同以往比较来判断加油量是否准确
上一次加了200 块钱的油,跑了320公里,这次同样的价钱加的油,只跑了300 公里,这加油机是不是不准啊?这种比较是不科学的。因为路况好坏、车辆负载多少、油品价格高低、油品质量优劣、行驶速度快慢、天气状况、交通堵塞、油路渗透等因素都会影响汽车耗油量,因此也不能仅通过把加油数量、金额、行驶公里数同以往相比较来判断加油量是否准确
不能以油箱额定容积来判断加油机是否准确
示例:某消费者汽车油箱的额定容积是50 升,在油量警示灯报警后,在加油站将油箱加满,加油机显示加了53 升。该消费者以此断定加油机计量不准,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但质监部门出动暗访车对该加油站进行暗访后,发现加油机计量是准确的。这是什么原因呢?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积应控制在燃油箱大容量的95%”,即油箱的实际容量至少应比其额定容积大5%。这是因为油箱在设计时,考虑到燃油热胀冷缩的特性,为保护行车安全,在汽车加油加到额定容积后,油箱内留下一定的空间。质监部门曾随机选取了十种车型进行测试,发现各类汽车油箱的实际容量比额定容积至少大约5%,有的达到了10%,还有的甚至大了30%之多。此外,汽车油箱只是个容器,不是计量器具,其实际容量会在不同温度、不同的箱内压力下发生变化。因此根据油箱的额定容积来判断加油机的计量是否准确,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