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轻便消防水龙安装位置LQG16-30轻便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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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水龙一般水喉或者阀门距地1100,同时距离箱底140㎜。根据相关标准,壁装和地上式的安装高度为距地面0.7米(进水口中心距地面);地下式0.4米。
1 应校对审核图纸复核是否同施工现场一致;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应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3 相关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4 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 调试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组成;
7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范表C.0.1的要求填写。
12.1.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
12.1.8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写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12.1.9 当建筑物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和DN25消火栓时,其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12.2 进场检验
12.2.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进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
2 消防水泵、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报警阀组、电动(磁)阀、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消防水泵接合器、沟槽连接件等系统主要设备和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3 稳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箱、自动排气阀、信号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倒流防止器、蝶阀、闸阀、流量计、压力表、水位计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4 气压水罐、组合式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地下水取水和地表水取水设施,以及其附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12.2.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流量、压力和电机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消防水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离心泵技术条件(Ⅰ)类》GB/T 16907或《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6的有关规定;
3 稳压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6的有关规定; 4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电机功率应满足水泵全性能曲线运行的要求;
5 泵及电机的外观表面不应有碰损,轴心不应有偏心。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
12.2.3 消火栓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消火栓》GB 4452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2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消火栓》GB 3445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3 消防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带》GB 6246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4 消防水枪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枪》GB 818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5 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商标、制造厂等标志应;
6 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涂红色油漆,内表面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色油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并应无明显碰、划等现象;
8 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9 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卡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并应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10 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和松动现象;
11 旋转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应合理,转动部件应为铜或不锈钢,并应旋转可靠、无卡涩和漏水现象;
12 减压稳压消火栓应可靠、无堵塞现象;
13 活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材料应耐腐蚀,不应卡涩或脱扣;
14 消火栓固定接口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应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应少于5个,应缓慢而均匀地升压1.6MPa,应保压2min。当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合格时,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当仅有1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应少于10个,并应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
15 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应整洁;应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16 消防水枪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条第4款的有关规定,消防水枪的进出口口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17 消火栓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火栓箱》GB 1456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18 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软管卷盘》GB 15090和现行行业标准《轻便消防水龙》GA 180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外观和一般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 性能检查数量:抽查符合本条第14款的规定。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及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12.2.4 消防炮、洒水喷头、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和泡沫喷头等水灭火系统的组件的进场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等的有关规定。
12.3.3 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出水量、有效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出水管或水泵吸水管应满足低有效水位出水不掺气的技术要求;
4 安装时池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装配和检修的需要;
5 钢筋混凝土制作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等管道应加设防水套管,钢板等制作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等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时应做防锈处理;
6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应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直观检查。
12.3.4 气压水罐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气压水罐有效容积、气压、水位及设计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气压水罐安装位置和间距、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 3 气压水罐宜有有效水容积指示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2 管道和阀门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3 市政消防水鹤的安装空间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不应妨碍市政道路和人行道的畅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9 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消防水枪和水带及配件;
3 试验用消火栓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4 当消火栓设置减压装置时,应检查减压装置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时应有防止砂石等杂物进入栓口的措施;
5 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设置明显的性固定标志,当室内消火栓因美观要求需要隐蔽安装时,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应便于开启使用;
6 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7 消火栓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特殊地点的高度可特殊对待,允许偏差±20m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个。 检验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10 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应为100mm,允许偏差±5mm;
2 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暗装的消火栓箱不应破坏隔墙的耐火性能;
3 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4 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
5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消防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放置;
6 双向开门消火栓箱应有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要求时应至少满足1h耐火极限的要求;
7 消火栓箱门上应用红色字体注明“消火栓”字样。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个。 检验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12.3.11 当管道采用螺纹、法兰、承插、卡压等方式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螺纹连接时,热浸镀锌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GB 3287、《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验收规则》GB 3288、《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型式尺寸》GB 3289的有关规定,热浸镀锌无缝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钢制螺纹管件》GB/T 14626的有关规定;
2 螺纹连接时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55°密封管螺纹第2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GB 7306.2的有关规定,宜采用密封胶带作为螺纹接口的密封,密封带应在阳螺纹上施加;
3 法兰连接时法兰的密封面形式和压力等级应与消防给水系统技术要求相符合;法兰类型宜根据连接形式采用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和螺纹法兰等,法兰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类型与参数》GB 9112、《整体钢制管法兰》GB/T 9113、《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和《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GB/T 13404的有关规定;
4 当热浸镀锌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选用螺纹法兰,当焊接连接时,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
5 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6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施工安装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的有关规定;
7 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不应使用螺纹活接头,在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单体异径接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个。 检验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