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矿山机械固定资产价格评估政策,矿山设备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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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是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往往种类多、数量大。一种可行的方式是按其价值大小将设备分为a、b、c三类,并根据其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对于a类设备应实行单项评估;对于b类设备应分类评估;对于c类设备则采用相对较粗的评估方法,分别按设备用途、类型和购入年限分类,采用直线折旧法计算成新率,用价格指数法计算重置成本。设备评估中应注重根据评估目的选择评估方法,并确定评估值中所应包含的内容。
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等。 机器设备可以单评估,也可以与企业其它资产一并评估。在清查核实企业资产时,应当注意未进价设备、已经摊销完的设备、租入租出设备、建筑附属设备以及资产发生使用情况。对于设备的评估一般采取重置成本法;如果存在着相关机器设备的二手交易市场或较多交易实例时,也可以采取即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而对于能用于立经营并获利的机器设备,则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加以评估。 外购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需要考虑以下重置价格构成项目:设备自身购置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用、进口设备关税、大型机器设备一定期限内的资金成本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如手续费、牌照费、验车费等。 自制机器设备的评估,需要考虑以下重置价格项目:制造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大型自制机器设备的合理资金成本、合理利润以及其他必要、合理费用等。进口机器设备如果在国内能够找到替代品,应当参考该替代品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由于功能性或实体性原因,固定资产报废的,资产评估价值为零。
固定资产评估是指对规定资产的评估,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具有项目差异大、影响因素多、工程技术性强等特点。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等。
土地使用权可以和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房地产进行评估,还可以随整体企业一并评估。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以及重置成本法都可以用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如果存在着比较发达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可以采用现行市价法,根据市场交易惯例进行调整,得出评估值;否则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根据土地使用权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确定评估值;两种方法都不宜采用时,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即根据取得现有土地使用权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我国各城市颁布的基准地价不尽相同。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时,不能简单依据各个城市的基准地价作为现行公允地价,算为评估值。如果已经颁布的基准地价对当地的地价产生决定性影响时,才能以基准地价为基础,并结合被评估土地的基本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的实际征收水平,对土地使用权加以评估。同时还应当了解土地出让金的组成部分、适用范围及其他规定;注意与建筑物评估相衔接,土地的征用、开发和配套等费用不应重复计算或遗漏计算。
企业评估固定资产的方法
1、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一种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它的前提条件是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达的市场,并能方便地获得所需要的各类资料,运用这一方法评估机器设备,是参照市场上相同的或类似的资产价格确定待估资产的价格,如果市场上有与被评估资产相同的或类似的全新资产交易价格,则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估算:被评估资产评估值=全新资产的市场价格-应计折旧
2、市场价格类证法
市场价格类证法适用于可以找到类似资产现行市价的机器、设备的评估,其计算公式如下:被评估资产评估值=(全新参照资产市场价格-应计折旧)×调整系数
3、重置成本法
重置价值是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该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运用这一方法评估固定资产价值时,应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或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其基本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达为: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4、账面净值法
账面净值法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余额来计价,评估基础是资产是账面净值,这种评估方法,简单易行。账面净值法一般仅适用于投产不久的新企业的固定资产的评估,以及资产新旧程度基本相同的国营企业之间的联合及相互投资折股等情况下的资产评估,其计算公式如下:原固定资产现时评估价格=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额×已使用年限
5、预期收益法
预期收益法是将资产所有者在预期的周期内所能得到的收益,换算成一个价值指标作为被评估资产价格的方法。预期收益法一般只适用于企业联合、拍卖、兼并、租赁、承包及有非国有经济成分介入的参股、控股等情况的资产评估,以引进生产线为例,其计算公式如下:引进生产线评估值=企业寿命期内累计净收益×投资回收系统/投资利润率固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价格比重×生产线占固定资产价格比重 当然,固定资产评估方法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这些方法,各有各的特点。企业在实际的评估工作中,应灵活运用,选择适合、恰当的评估方法进行某项固定资产的评估。
固定资产计价的方法:
1、原始价值
原始价值是指保险公司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供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其主要优点是它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原始价值适宜于保险公司确定新购建固定资产的计价和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2、重置完全价值
重置完全价值是指在当时的生产技术和市场状况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重置完全价值的特点是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但也会带来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会计实务操作也较为复杂,因此不宜作为普遍的计价基础。保险公司购入旧的固定资产或发生盘盈固定资产时,无法确定其原始价值,可以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3、净值净值
也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净值是固定资产现有的账面价值,反映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