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节地评价报告资质,编辑企业节水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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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部分 XX项目摘要
一、公司简单描述
二、公司的宗旨和目标
三、公司当前股权结构
四、已投入的资金及用途
五、公司当前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六、XX市场概况和营销策略
七、主要业务部门及业绩简介
八、核心经营团队
九、公司优势说明
十、公司为实现目标的增资需求:原因、数量、方式、用途、偿还
十一、融资方案(资金筹措及投资方式及退出方案)
十二、财务分析
1、财务历史数据
2、财务预计
3、资产负债情况
第二部分 XX项目综述
章公司介绍
一、公司的宗旨
二、公司简介资料
三、各部门职能和经营目标
四、公司管理
1、董事会
2、经营团队
3、外部支持
第二章XX技术与产品
一、技术描述及技术持有
二、产品状况
1、主要产品目录
2、产品特性
3、正在开发/待开发产品简介
4、研发计划及时间表
5、 知识产权策略
6、 无形资产
三、XX产品生产
1、资源及原材料供应
2、现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
3、扩建设施、要求及成本,扩建后生产能力
4、原有主要设备及需添置设备
5、产品标准、质检和生产成本控制
6、包装与储运
第三章XX市场分析
一、XX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
二、XX目标市场的设定
三、XX产品消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及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分析
四、公司产品市场状况,产品所处市场发展阶段(空白/新开发/高成长/成熟/饱和) 产品排名及品牌状况
五、XX市场趋势预测和市场机会
六、XX行业政策
第四章XX竞争分析
一、有无行业垄断
二、从市场细分看竞争者市场份额
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公司实力、产品情况
四、潜在竞争对手情况和市场变化分析
五、公司产品竞争优势
第五章XX市场营销
一、概述营销计划
二、销售政策的制定
三、销售渠道、方式、行销环节和售后服务
四、主要业务关系状况
五、销售队伍情况及销售福利分配政策
六、和市场渗透
1、主要方式
2、广告/公关策略、媒体评估
七、产品价格方案
1、定价依据和价格结构
2、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和对策
八、销售资料统计和销售纪录方式,销售周期的计算。
九、市场开发规划,销售目标
第六章XX投资说明
一、资金需求说明(用量/期限)
二、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
三、投资形式(贷款/利率/利率支付条件/转股-普通股、股、任股权/对应价格等)
四、资本结构
五、回报/偿还计划
六、资本原负债结构说明
七、投资抵押
八、投资担保
九、吸纳投资后股权结构
十、股权成本
十一、投资者介入公司管理之程度说明
十二、报告
十三、杂费支付
第七章XX项目投资报酬与退出
一、股票上市
二、股权转让
三、股权回购
四、股利
第八章XX项目风险分析
一、资源风险
二、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三、研发风险
四、生产不确定性风险
五、成本控制风险
六、竞争风险
七、政策风险
八、财务风险
九、管理风险
十、破产风险
第九章公司管理
一、公司组织结构
二、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
三、人事计划
四、薪资、福利方案
五、股权分配和认股计划
第十章XX项目财务分析
一、财务分析说明
二、财务数据预测
1、销售收入明细表
2、成本费用明细表
3、薪金水平明细表
4、固定资产明细表
5、资产负债表
6、利润及利润分配明细表
7、现金流量表
8、财务指标分析
一般商业计划书编制时间
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书编制,投资顾问公司需要10-15个工作日。
案例编辑 播报
化工泵化工阀门石墨冷凝器生产项目商业计划书
以下为参考目录,具体项目目录会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做出调整。
保密须知
章 项目摘要
第二章 项目公司介绍
一、基本简介
二、主要股东
三、组织架构及管理
四、企业发展战略与运营
第三章 项目背景及建设
一、项目简介
二、项目背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四、项目进度
五、项目支持
第四章 项目行业市场分析
一、项目全国市场分析
二、项目市域行业市场分析
三、项目区域行业市场分析
第五章 项目定位及市场分析
一、项目市场定位
二、项目市场分析
第六章 项目营销策略
一、项目营销模式
二、项目销售渠道
三、项目公关活动
四、项目网络营销
五、项目营销人员管理
第七章 项目竞争和风险分析
一、项目竞争对手分析
二、项目风险与对策
第八章 项目投资估算与财务分析
一、项目投资测算的条件设定
二、项目投资评估与财务分析
三、项目财务分析附表
第九章 结论
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通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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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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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做到事先有预防,防止重大损失。
中文名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通用文本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性 质政策类 别风险评估
目录
1 指导思想
2 领域
3 主要内容
4 工作程序
5 工作要求
6 报告模版
指导思想编辑 播报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大量的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重大事项启动之前,实现维稳工作由被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的根本性转变,努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目的意义:建立和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在于使各社区在决策时,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妥善照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在实施重大项目时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建立和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在于把社会稳定问题考虑在前,预测防范风险、控制化解风险,消除和减少改革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为响应区委坚持“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的战略目标,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和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在于把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前置到重大事项的启动之前,实现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提高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领域编辑 播报
在全街经济社会发展中,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关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被国家、省、市、区拟定为工程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等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国有及集体企业改革;
(二)“三农”问题;
(三)城市发展和管理;
(四)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
(五)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
(六)机构改革;
(七)环境保护;
(八)涉军群体相关问题;
(九)民族宗教政策的调整和重大宗教活动;
(十)其他涉及群体利益的重大事项;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二)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
(三)评价范围内交通及交通设施调查及现状分析;
(四)项目建成年及使用后5-10年的交通预测分析;
(五)交评对象(各类交通设施)的交通分析评估;
(六)应对方案及规划控制要求;
(七)评价结论。
第二章 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八条 资格证书条件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 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 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 20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技术职称的 6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为水土保持的须有 3人以上,所学为水利、资源环境和其它土木工程的须各有 2人以上,为概(预)算的须有 1人以上。
(四)持有乙级资格证书 2年以上,近 2年内立完成并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少于 5个。
(五)有与承担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以及计算机绘制图设备等。
第九条 乙级资格证书条件 申请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 5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 2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 12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 2人以上,具有技术职称的 2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为水土保持的须有 2人以上,为水利、资源环境和其它土木工程的须各有 1人以上。
(四)有与承担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以及计算机绘制图设备等。
第十条 丙级资格证书条件 申请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立法人,专职从事水利、水土保持或相关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及科研等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达 6人以上,
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 1人以上,持有上岗证书的 4人以上,所学为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的各 1人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职称。
(三)近 2年内立完成并已通过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鉴定的水土保持规划、勘察、设计、咨询以及科研等成果不少于 5个。
(四)具有与承担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 定期受理 资质管理单位定期受理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提前 3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 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在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间内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管理制度(包括机构章程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
(四)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五)注册资本、开办资金或固定资产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技术职称和身份证明材料;
(七)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书、注册工程师证书和上岗证书复印件;
(八)近 2年内的业绩证明材料;
(九)主要实验、测试、勘测、分析设备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十)资质管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真实性责任 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省级审核 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初步审核(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应当在 1个月内将初步审查意见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的单位申请资格证书的可直接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报送申请材料。
申请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审查(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应当在 2个月内提出审查结果并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1.0 第十五条 证书颁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自收到资格证书的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 3个月内,收到乙、丙级资格证书申请的审查结果之日起 2个月内,进行审查或复核。对通过审查或复核的,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站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同意颁发资格证书的,在 2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
第三章 资格证书的延续和管理
第十六条 证书延续 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 3个月提出资格证书延续申请。延续申请提供的材料同申请材料。
第十七条 延续条件 在达到申请同级证书条件的前提下,证书管理单位根据日常检查及申请证书延续单位持证期间的业绩情况,作出延续、降级和不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八条 年报制度 持证单位应每年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业绩报告表》(简称8220年度业绩报告表8221),其中持证单位于次年 2月底前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乙、丙级持证单位于次年 2月底前报省级水土保持学会(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应于每年 3月底前将本省(自治区、直 辖市)乙、丙级持证单位年度业绩汇总表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第十九条 日常检查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负责对、省级水土保持学会负责对乙、丙级持证单位进行日常检查。
第二十条 日常检查内容 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情况;
(二)遵循水土保持技 术标准规范情况;
(三)单位、编制机构及技术负责人情况;
(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五)技术人员的组成、培训及继续教育情况;
(六)设备仪器配置情况。
第二十一条 警告条件 日常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其警告处理:
(一)明显拷贝、抄袭其他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成果的;
(二)现场勘测不落实或不扎实的;
(三)方案编制质量较差,一次没有通过技术审查的;
(四)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设计严重脱节的;
(五)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六)一次未按规定报送年度业绩报告表的;
(七)技术审查后拖延水土保持方案修改完善时间,无正当理由超过 3个月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整改条件 日常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 3个月以上、 9个月以内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不得使用资格证书:
(一)质量管理和内部管理混乱的;
(二)方案编制质量较差,两次没有通过技术审查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技术审查后拖延水土保持方案修改完善时间,无正当理由超过 6个月以上的;
(五)两次未按规定报送年度业绩报告表的;
(六)两年内被警告两次以上的。
第二十三条 降级条件 日常检查中,发现、乙级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降级或降级延续资格证书:
(一)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取得本级证书条件的;
(二)转包、变相转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的;
(三)方案编制质量较差,三次没有通过技术审查的;
(四)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资质管理要求的;
(五)近 2年内承接的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不足 4个的;
(六)拒绝报送年度业绩报告表的。
第二十四条 吊销条件日常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吊销资格证书或不予延续资格证书:
(一)在领取资格证书中弄虚作假的;
(二)转借资格证书的;
(三)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错误或不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灾害或经济损失的;
(四)丙级持证单位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
(五)近 2年内持证单位没有承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的;
(六)拒绝接受日常检查的。
第二十五条 再申请限制 被吊销或不予延续资格证书的单位, 3年内不得申请原等级资格证书;被降级或降级延续资格证书的单位, 2年内不得申请原等级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证书变更 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编制机构发生变更的,须在变更后 2个月内向资质管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证明材料。资质管理单位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于 2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七条 证书失效 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依法终止、分立、改制和股权变更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第二十八条 证书交回 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资格证书交回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一)已申请到上别资格证书的;
(二)资格证书被吊销的;
(三)资格证书被降级的;
(四)资格证书失效的;
(五)资格证书到期的;
(六)应当交回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 条遗失处理 持证单位遗失资格证书,应当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的媒体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资质印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由资质管理单位统一印制。
第三十一条 证书衔接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资格证书的,本办法施行后在原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取得乙、丙级资格证书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将统一换发新版证书正本和副本。
第三十二条 法律责任 持证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不当或错误,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灾害或重大损失的,除吊销资格证书外,依法追究持证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解释。
编制原则编辑 播报
1、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为依据。
2、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和地质条件,对水土保持措施的类型、型式、规模、数量、布局等进行比选,选择技术合理、符合实际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并严格按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使水土保持设计具有投资省、效果好、易实施的特点。
矿山土地复垦,又称土地复垦,是采矿权人按照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矿山土地复垦是对因采矿弃置的土地进行勘测规划、填平整治和开发利用的方法和过程。采矿作业造成土地破坏和荒芜,是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
中文名矿山土地复垦外文名mine-land re-reclamation别 名土地复垦学 科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范 围矿山领 域能源、冶炼
目录
1 简介
2 勘测与规划
3 重整土地
4 开发与利用
5 展望
简介编辑 播报
矿山土地复垦是指对因采矿弃置的土地进行勘测规划、填平整治和开发利用的方法和过程。采矿作业造成土地破坏和荒芜,是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据20世纪80年代末统计,美国矿山占地面积已达23000km2,且每年以600km2的速度增加,中国矿山占地面积达20000km2,每年以270km2的速度增加。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场所,对人口众多,耕地少的国家来说,其意义尤为重要。无论是采矿场、废石场、尾矿场还是地表沉陷区,都属于破坏性占地,它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造成环境污染的扩大,其影响是深远的,因此。正确处理发展矿业与保护环境的矛盾,将采矿作业破坏了的土地及时复垦,予以充分利用。矿山土地复垦是一个综合性的多学科课题,涉及面广。但从矿山环境工程的角度来看,其基本内容应包括勘测与规划、重整土地、开发与利用和经济评价 [1] 。
勘测与规划编辑 播报
编制矿山土地复垦规划时。应详细掌握矿山场地和生产的实际情况:矿山土地复垦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采后复垦,一是交替复垦,二者的勘测和规划略有区别。
(1)采后复垦
内容包括对矿区界线,地表和地下水文资料,废石堆和其他外露物质的理化性质,废石堆和采空区的体积和位置,矿井、断层和不稳定的尾矿场等危险地段的位置进行勘测,并对矿区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根据以上资料,初步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和复垦方案。
(2)交替复垦
矿山土地复垦规划应与矿山开采规划同时考虑。除开采规划中需要的资料外,要求对土地资源的现状、矿区周围环境素质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佳开采、复垦的可行方案,评价土地资源恢复和再利用的途径。
矿床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有重叠法、矩阵法和环境评价系统法三种。这些方法都是将矿区环境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综合分析,重叠法是将矿区的地形、地质、生物、景观等调查资料和开采、复垦工程分别标注和绘制在有网格的地图上,这类地图互相重叠,可以了解环境变化状况,从而确定开采复垦的佳方案 [2] 。
重整土地编辑 播报
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危害能力进行分析评判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又称地质灾害灾变评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是在查清地质灾害活动历史、形成条件、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评学科,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与防治评价。
该评价主要是对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危害能力进行分析评判。
中文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外文名dangerous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学 科自然灾害与防治自然灾害分类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
目录
1 自然灾害简介
2 危险性简介
▪ 释文
▪ 学科
▪ 活动程度的基本指标
▪ 危害能力的基本标志
▪ 危险性分类
▪ 目的
3 危险性评估
▪ 破坏能力的评估
▪ 破坏强度的评估
▪ 国家的相关规定
4 相关条例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主要确立了如下三项原则
▪ 地质灾害的五项主要的法律制度
自然灾害简介编辑 播报
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危险性简介编辑 播报
释文
又称地质灾害灾变评价。
在查清地质灾害活动历史、形成条件、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评价。
学科
自然灾害与防治价。主要是对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危害能力的分析评判。
活动程度的基本指标
反映地质灾害活动程度的基本指标是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或活动规模)、活动频次(或地质灾害的发展速率)、活动范围以及延续时间等。不同地质灾害的具体指标不同。如:
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活动程度指标为灾害体体积和一定时间内灾害发生的频次;
地面沉降、海水人侵等累进性地质灾害为灾害范围、强度(地面沉降的累计沉降量、海水入侵的氯离子含量等)、发展速率。
危害能力的基本标志
反映地质灾害危害能力的基本标志是地质灾害事件的危害范围与危害强度;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则是不同强度危害区的分布情况。
危险性分类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
历史灾害危险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通过对历史灾害的调查分析确定。
潜在灾害危险性是指那些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在调查历史地质灾害规律和地质灾害活动条件的基础上分析确定。
目的
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确定地质灾害活动参数,圈定地质灾害危害范围,划分危害强度,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其目的是为评价地质灾害破坏损失程度以及规划、部署、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危险性评估编辑 播报
破坏能力的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对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进行调查、监测、分析、评估的工作,主要评估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地质灾害危险性通过各种危险性要素体现,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
历史灾害危险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要素有:灾害活动强度或规模、灾害活动频次、灾害分布密度、灾害危害强度。其中危害强度指灾害将活动所具有的破坏能力,是灾害活动的集中反映,是一种综合性的特征指标,只能用灾害等级进行相对量度。
破坏强度的评估
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评估是指未来时期将在什么地方可能发生什么类型的地质灾害,其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以及危害的范围、危害强度的一种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受多种条件控制,具有不确定性。地质灾害活动条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的重要因素,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气候条件、水文条件、植被条件、人为活动条件等。历史地质灾害活动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具有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具有双向效应,有可能在地质灾害发生以后,能量得到释放,灾害的潜在危险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动特点,灾害发生后其活动并没有使不平衡状态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灾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条件下将继续发生。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发生概率及发展速率的确定方法,危害范围及危害强度分区,区域危险性区划等。
国家的相关规定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要求,相关技术要求依据《通知》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通知》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报告应经具有资格的资质灾害防治进行审查;对评估成果实行备案制度。
评估成果根据评估级别的不同分别由县级、市级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按要求抄报部、省、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3)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相关条例编辑 播报
2003年11月19日中国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温家宝签发第394号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主要确立了如下三项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的原则;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的五项主要的法律制度
一是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全国的地质灾害调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主管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二是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三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是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经省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五是与建设工程配套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即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违法责任的追究。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一)刑事责任;(二)民事责任;(三)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