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交通标志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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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第4部分:运营工具、站(码头)和线路图形符号GB 5845.5-1986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地下铁道标志JT/T 429-2000 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技术条件JTG D82-2009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MR2 城市道路-设计深度图祥及交通标志和标线(2010年合订本)
交通标志杆
交通标志板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分为,高速公路不低于5500mm,国道、省道不低于5000mm。设置在小型车比例较大的城市道路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见效,但不宜小于120cm。
臂式交通标志杆
悬臂式交通标志杆——F型交通标志杆、T型交通标志杆
悬臂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板安装于悬臂上,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悬臂式交通标志杆适用于以下情况;
1.柱式安装有困难;
2.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
3.视距或视线受限制;
4.景观上有要求。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交通龙门架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安装在门架上,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附着式交通标志杆
标志附着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按附着版面所处位置不同分车行道上附着式、路测附着式两种。
附着式标志的安装高度应符合GB3.12.1和GB3.12.3规定。如果标志支撑结构位于路侧净区内应确保其驶离道路的车辆构成危害,否则宜采用阶梯效能结构或设置相应的防护、警告设施。
使用和维护:
1.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调整)应在新(改、扩)建道路建成通车前完成,路网中与此新(改、扩)建道路相关的道路上与其相关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完善设置。
2.当道路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相关标志的设置
应尽量使用公路标号、城市道路名称标志,以使道路使用者了解其所在路线和位置。
3.标志应经常清洁、维护。标志使用中避免其被数目遮挡、被路灯照明影响视认。
4.标志的形状、颜色在其使用期内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