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资质有效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延续。
2、资质升级:符合上资质等级条件的资质单位,可以在获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
3、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不断增加,地质灾害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监理单位的作用举足轻重。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类活动引起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现象。为了有效应对地质灾害,我国加强了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管。其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是监管部门对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要求。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乙级资质
(一)具有企业或事业资格
(二)人员条件:
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 木水利类相关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技术职称。(技术 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技术人员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了苏锡常地区浅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报告,汤山、汤泉地下热水资源调查及五十多个矿泉水的分析评价工作,承担了江苏省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盐城等市多组基岩标、分层标的建标工作,完成了京沪高速铁路江苏省域、京福高速公路、南京地铁二号线等数百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勘察评估项目。
近5年来,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每年承接完成各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项目1300多项,连续5年到账产值超过2个亿,2018年到账收入3.42亿。自1996年获对外经营权以来,我院足迹遍及亚洲、非洲和美洲,先后承担了莫桑比克、苏丹、纳米比亚、贝宁、坦桑尼亚、加纳、塞纳利昂、尼泊尔、汤加、美国、老挝、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的供水和勘察任务,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自八十年代以来,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靠品牌闯市场,靠信誉求生存、图发展,在企业品牌、企业信誉、企业形象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赢得了良好的社会美誉。我院始终保持市场的地位,是原地质矿产部“功勋单位”。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引进全面质量管理(TQC)理念,成立TQC小组,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1997年初,我院开始引进学习ISO9000:1994标准,全面策划文件化的质量体系,系统地建立了质量体系文件,经过全员的培训和宣贯,于1998年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同时获得英国皇冠UKAS证书;2003年依据GB/T1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重新组织策划我院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升级质量体系文件,2006年3月在原版基础上进一步修订,2009年4月依据GB/T19001-2008版要求发布C版质量体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