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东盟启用新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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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2019年8月20日,全国FE(泰国,越南,印尼,菲律宾,老挝,缅甸)东盟产地证采用新版证书填制
本次升级内容如下:
1 . 1 修改原产地证书栏目名称:
( 1 )证书第7栏名称变更为:Number and type of packages , description of products ( including quantity where appropriate and HS number in six digit code ) 。
( 2 )证书第9栏名称变更为:Gross weight or net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 and value ( FOB ) only ,when RVC criterion is applied 。
( 3 )证书第10栏名称变更为:Number , date of Invoices 。
( 4 )证书预览去除底色底纹。
1 . 2 原产地证书栏目显示:
( 1 )企业在申报端证书第7栏录入货物6位HS编码时,自动带入申请书编码,允许修订。
( 2 )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只显示 WO 、 PE 、 CTH 、百分比、 PSR。
( 3 )当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为WO、PE 、CTH时,第9栏不显示FOB值。
( 4 )当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为百分比时,第9栏自动显示 FOB 值。
( 5 )当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填写PSR时,验证该HS编码是否在PSR清单(附件1)中列有RVC标准,如有,则弹出三个选项“适用区域价值成分( RVC )标准”、“适用归类改变标准( CTC ) ”、“适用加工工序标准”,一项。三个标准代码化: 1 一适用区域价值成分( RVC )标准;2 一适用归类改变标准( CTC ) ;3 一适用加工工序标准。
( 6 )签证端:如证书第8栏标准填写PSR,且企业选择“适用区域价值成分( RVC )标准”,则第九栏显示FOB值;如证书第8栏标准为PSR,企业选择“适用归类改变标准( CTC ) ”或“适用加工工序标准”,则在第九栏不显示FOB值。
( 7 )取消货物项目数20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