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一览表:海安日报社登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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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日报登报电话:400一8488一780在线登报声明公告包括:遗失声明、公告启示、增资减资、开业公告、注销公告、变更分立、吸收合并、转让公告、施工公告、致歉公告、、寻人寻物、营业执照、等个人证件;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招标公告、离合并公告、寻人启事等
【法律法规】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五十八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