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白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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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申清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当自变更之曰起20工作日内,提出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清,发证机关重新 颁发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不变,载明变更日期。1.企业名称;2.法定代表 人;3.主要负责人;4.门牌号;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 措施;6.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的。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五条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
2、工商登记地址要和实际办公地址保持一致;
3、经营场所要为纯办公用途且要通过二次消防;
4、企业至少拥有一个主要安全负责人和两个安全管理人员;
5、拥有危化品存储资质和运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