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申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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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
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各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工作体系,统筹考虑服务企业数量、区域布局需要和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立、合并、调整评价工作机构,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信息表》,加强评价服务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各地科学技术部门要认真履行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营造、公开、公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填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具有相关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一式两份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不需另外向税务机关报送材料。
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标包括哪些? 答: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或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共三个指标进行分档评价。
问: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是一样的吗? 答:两者都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换,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