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21陕西人社厅职称评审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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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省人社厅启动2020年基层职称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
我们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人社厅启动2020年基层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今年,将进一步脱贫攻坚和基层导向,加大政策供给,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放宽享受条件,让广大基层技术人员充分享受倾斜。
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实施领域“4+1”:在现有四个实施系列基础上,将全省乡村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纳入“双定向”实施范围。实施范围“6+2”:在农牧、工程、林草、水利实施“双定向”的基础上,将各县(区)级以下(不含县本级)事业单位纳入实施范围。
进一步放宽享受条件。对工作时间长、待聘时间长、任职时间长和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工作业绩的人员,给予更具性、操作性的政策引导和服务。在农牧、工程、水利、林草行业乡镇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近5年有连续2年考核为出色等次的技术人员,申报“双定向”中级职称时,学历可视情放宽至高中(职高、技校);在乡镇技术岗位工作满30年的技术人员,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上一层级职称;在乡镇事业单位技术岗位聘用满10年及以上的,竞聘本单位同一职务层级内上一等级岗位时,不受本层级内高等级、岗位数额限制。对在防治工作中表现、做出重大贡献的基层技术人员,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不含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或记大功奖励者,不受学历、资历、论文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个人获得市(州)党委、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或记功奖励者,放宽任职年限要求一次,提前1年申报高别职称。
进一步强化聘用保障。加强岗位设置和管理,由各地区、各单位按规定单核定“双定向”高工、中级技术岗位,主要用于聘用取得“双定向”职称的基层技术人员。同时,对在定向评价前已取得全省统一职称资格、尚未聘用到岗的基层技术人员,也可在单核定的“双定向”高工、中级岗位比例内先予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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