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收购溶剂,固化剂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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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溶剂,使用溶剂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有机溶剂大都是易燃易爆物质,有的还有一定毒性,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溶剂的闪点和自燃点:有机溶剂闪点在298K (25°C)以下的就是易燃品,298~339K (25~66°C)之间叫作可燃品,339K (66°C)以上的就是非易燃品。溶剂的闪点范围内,禁止与明火、 火花接触。闪点与自燃点温差较大,若达到自燃温度,溶剂自己就 会燃烧,故要妥善保管,不能受热和高温烘烤;
2、爆炸极限: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若其蒸气所占体积比 在一定范围时,燃烧后立即爆炸。使用溶剂时应使溶剂蒸气在爆炸 极限之外,以防万一;
3、溶剂的毒性:使用溶剂很难避免从呼吸道或皮肤进人人体 内部再到血液中去,引起程度不同的中毒。施工场所应有良好的通 风设备,空气中有机溶剂的高浓度不许超过规定数值,以保安全;
4、溶剂对皮肤的影响:溶剂可溶解或乳化皮肤上的脂肪,使 皮肤粗糙、易裂、容易感染,应少接触或有防护设施。
溶剂油产品的性能以及特点。溶剂油的本身具有一定的毒性,在使用时一定要小心。但随着行业的不断需求,溶剂油产品的种类越来越多。我们也都清楚,不同类型的产品发挥的效果以及用途都有所不同。
260号溶剂油的性质特点为:蒸发速度均匀而缓慢,芳香烃含量较少,毒性很小,安全性较高。气味小,质纯洁,蒸发无残留物,受热不易氧化,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溶剂油按化学结构分:
溶剂油则可分为链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三种。实际上除乙烷、和二等少数几种纯烃化合物溶剂油外,溶剂油都是各种结构烃类的混合物。从化学构成上,可以分为链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等。通常所说的6#、120#、200#溶剂油,就是链烷烃。芳香烃指苯二等。
溶剂油按用途分:
通常,可以分为主要用在抽出大豆油、莱籽油、花生油和骨油等动植物油脂的抽提溶剂油,用于橡胶、鞋胶、轮胎等领域的橡胶溶剂油,用于油漆、涂料工业的油漆溶剂油,等等。此外,还有洗涤溶剂油、油墨溶剂油等。根据国家标准GB 1922-2006即按其98%馏出温度或干点划分溶剂油,常见的牌号有:70#香花溶剂油,90#石油醚,120#橡胶溶剂油,190#洗涤剂油,200#油漆溶剂油,260#特种煤油型溶剂。此外还有6#抽提溶剂油,航空洗涤汽油,310#彩色油墨溶剂油。农用灭蝗溶剂油等。实际上市场销售的远不止这些,生产厂家可以根据用户需要,生产各种规格溶剂油。
溶剂油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溶剂油储存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溶剂油危险概述:
1、健康危害:石脑油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症状,如浓度过高,几分钟即可引起呼吸困难、紫绀等缺氧症状;
2、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LC50:16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3、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溶剂油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