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消防水龙的压力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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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3) 屋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的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电器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机位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
(4)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5)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 2 支消防水枪的 2 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24.0m 且体积小于或等于 5000m3 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4m 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以及本规范表 3.5.2 中规定可采用 1 支消防水枪的场所,可采用 1 支消防水枪的 1 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6)建筑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满足火灾扑救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以及便于火灾扑救的位置;
住宅的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
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应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并应确保消火栓的开启;
同一楼梯间及其附近不同层设置的消火栓,其平面位置宜相同;
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层建筑。
那超过100米住宅都需要设置什么条件?
,楼板的耐火极限就要两小时,也就是要求楼板要能够烧两小时烧不坏。
第二,设置避难层,避难层整整一个楼层全是避难层,空间的占有非常大。
第三,防火间距当符合本规范第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第四,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五,水箱内容积达到36立了。正常的100米以下18立就可以了。
第六,要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而且要分段设置,本身的开启窗户就能够排烟防烟,现在要设机械加压,通过风机往里送风。
. 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6.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2. 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3.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4. 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5.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6.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7. 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8. 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9.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
10. 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1.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注: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12.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14.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七、其他
1. 疏散照明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2. 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从建筑防火的角度,宿舍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应同时满足《建规》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要点如下:
1、宿舍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
2、宿舍建筑的分类;
3、宿舍建筑-平面布置及防火分隔要求;
4、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要求;
5、宿舍建筑-疏散楼梯间要求;
6、宿舍建筑-消防设施要求;
7、宿舍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要求;
注:本文不涉及“三合一”场所,有关“三合一”场所,详见: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宿舍建筑,是指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宿舍建筑的具体设计要求,要根据建筑的实际用途,来确定其是按照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还是按照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原则上,用作宿舍的学生公寓或职工公寓,可以按照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确定其防火设计要求;而酒店式公寓和出租型公寓等的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与旅馆建筑类似,其防火要求需要按照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很多集体宿舍建筑和公寓类建筑,存在可燃物较多以及使用电器设施不规范等不安全行为,在确定相关防火设计要求,尤其是确定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等系统的相关要求时,宜按照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
多层宿舍建筑的疏散楼梯,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可以采用敞开楼梯间,其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5.2.1、5.5.13)
2、高层宿舍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形式,与高层公共建筑的要求相同。(5.5.12)
2.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2、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注: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多层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
3、宿舍建筑内的宿舍功能区与其他非宿舍功能部分合建时,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宜各自立设置。(5.2.2)
宿舍应尽量立建造,当与其他非宿舍部分,特别是与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合建时,二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不应共用。
4、人防工程内设置有旅店、病房、员工宿舍时,应划分为立的防火分区,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4.1.1-5)
六、宿舍建筑-消防设施要求
1、集体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8.2.4)
2、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及以上的学校集体宿舍应按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集体宿舍可按中危险级及以级配置灭火器(附录D)。具体设置要求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如下:
3.1、宿舍建筑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识,且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5.2.6)
3.2、除以上要求外,宿舍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同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规定,其中集体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参照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确定。
4、宿舍建筑的消防设施,比如消火栓、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等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确定。(关于定性及分类,参见前言要求)
七、宿舍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要求:
1、单、多层宿舍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5.1.1规定:
2、高层宿舍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5.2.1规定:
3、地下宿舍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5.3.1规定:
其他:
1、集体宿舍严禁使用蜡烛、电炉等明火;当需要使用炉火采暖时,应设专人负责,夜间应定时进行防火巡查。(8.5.2)
2、每间集体宿舍均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8.5.3)
3、集体宿舍应设置醒目的消防设施、器材、出口等消防安全标志。(8.5.4)
九、以上条文未涉及的相关要求,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要求执行。
十、设置在人防工程中的宿舍,除上述涉及人防的条款外,尚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