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落户高考,西藏落户高考政策文件解读
-
≥ 1单¥0.00
西藏落户高考,是指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藏政办发【2001】8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按照国家政策在西藏通过援藏、买房、经商等方式,就可以在西藏落户,落户成功后,经过教育局等单位的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参加西藏高考,报考区内外高校。
西藏高考政策总结起来就是两大点:户籍学籍 +报考条件
户籍学籍:根据西藏自治区下发的“2文件1规定”执行,即:“藏政办发【2001】8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点:实行户口随房走的政策。为减少人户分离的现象,凡在我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
藏政办发【2006】1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点: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报考条件: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第二点报名条件: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等教育学校(指高中、中专、中职,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藏,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规定,可以申请报名参加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总结:按照西藏自治区的规定落户就可以有资格参加高考
西藏落户高考政策,西藏报考条件,西藏参加高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