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
(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2)对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3) 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需要通过检测进行确认。
(4) 发生工程事故,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对结构可靠性的影响。
对于主体结构的检测应在被检测对象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检测方案。该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的依据,检测的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及检测的数量等。
关于检测方法,从对主体结构构件损伤程度来区可分为:非破损检测方法,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等;局部破损检测方法,如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点荷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等。这主要是指对实体结构件材料强度的检测方法而言。对于质量的检测除包括实体结构构件材料强度外还应包括结构损伤与变形(裂缝、不均匀沉降、构件过大变形等)、结构构件内部缺陷(不密实、夹渣、空洞等)、结构构件尺寸偏差和结构施工偏差(标高和平整度、垂直度等)以及连接与构造缺陷等,而这些检测内容所采用的方法多为非破损的。
建筑结构施工质量检测的内容不仅因建筑结构体系不同(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钢管混凝土与型钢混凝土结构等)、而且还因结构施工质量缺陷表征的不同所进行检测内容与项目也有比较大的差异。但根本的还是应根据检测的目的和建筑结构的状况以及委托方的要求,合理的确定检测项目和内容。
建筑结构检测抽样方法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300-2001给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是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的规定: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等抽样方法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法;
(3)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性抽样方法;
(4)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法;
(5) 对实验有效的抽样方案。并规定了制定检验批得抽样方案时,对生产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采取:
(1) 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 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5%。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44,可结合建筑结构工程检测项目的特点,给出下列可供选择的方案:
(1) 外部缺陷的检测,宜选用全数检测方案。
(2) 几何尺寸与尺寸偏差的检测,宜选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方案。
(3) 结构连接构造的年检测,应选择对安全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抽样。
(4) 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较差构件或受到灾害影响、环境侵蚀影响构件中有代表性的构件。
(5) 按检测批检测的项目,应进行随机抽样,且小样本容量宜符合本标准第3.3.13条的规定。
(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300或相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
。开展的业务领域包括: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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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5、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6、建筑附属设备检测
7、钢结构工程检测 8、绿色建筑节能检测 9、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0、消防工程检测 11、防雷工程检测 12、建筑房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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