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从事报废车辆回收服务,太原-报废车辆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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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求真务实,和谐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的服务宗旨,坚持立足主业,狠抓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严格执行报废汽车回收法规,强化和规范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取得持续稳步的发展,并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技术强、职业素质高、团结协作好的职工队伍;近年来,公司报废汽车回收量逐年增加,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为加快汽车更新报废,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曾多次山西省物产集团及有关上级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国家大力发展再制造,汽车零部件是再制造中一个核心环节。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是再制造企业获得稳定旧件来源的主要渠道,过去“五大总成”只能够作为废金属回炉的规定成为再制造一个法律上的障碍。新的《办法》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这项规定也将明显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积极性。 “通过调整回收拆解的价格,提高车主报废拆解积极性,将会给新车消费置换出空间。消费者把一些需要报废的汽车及时报废,对新车消费、二手车消费都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