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年度审计报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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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凡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如巨额亏损、停业整顿、严重违规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要求予以披露。
本司所做各种审计报告近万份,目前已经为近万多家中大型公司做过审计和财税报告。本司人才济济、服务周到、精通、能够为企业上市、专项审计、招标投标、工程决算财务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股东投资入股、工商注册登记资产评估报告,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审计报告、律所审计、专项审计报告等等,同时提供验资增资、税务筹划等相关服务;公司在和的各相关机构、职能部门如国资、财政、税务、审计、工商、银行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树立了良好好的信誉,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拓展和将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前提。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所需材料如下: 1、20**年度会计报表(提供); 2、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提供); 3、记账凭证(提供); 4、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提供); 5、库存商品盘点表、现金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签字盖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 7、公司设立时验资报告或近一期变更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有近变更股东的应提供近期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 8、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9、如有银行贷款项目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借款合同; 10、如有对外投资项目的单位,应提供被投资单位的验资报告、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