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果到上海港报关报检有限公司
-
面议
进口水果报关时海关查验的项目:
1、感官检验
对于感官检验发现有明显腐败变质、异味、恶性杂质、状态异常情况,可对进口水果做出不合格的判定,不需再进行实验室检测;
2、包装及标签标识检查
进口水果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输出国家或地区签订的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
3、现场检查
海关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按规定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验;
4、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5、合格评定
海关结合审单、实货检查、标签检验、感官检验、实验室检验结果等开展合格评定并进行结果登记;对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评定为检验检疫合格。对不符合检验检疫要求,但按规定可以更正、补充的,要求申报人按规定更正或补充申报信息、随附单证及相关内容;经合格评定不符合要求的,且不能更正或补充的,评定为检验检疫不合格。
6、证书签发
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进口水果报关报检海关的要求:
1、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2、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不带有我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4、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我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5、输出国或地区与我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进口水果办理报关清关手续应注意的问题:
1、进口水果应来自在华准入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进口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
3、进口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4、进口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我国关注的病、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进口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6、进口新鲜水果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冷冻水果不需要。预包装冷冻水果肉不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