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尾镇日报-遗失声明-杨林尾镇晚报社、登报挂失
-
≥1件¥11.00
杨林尾镇日报-遗失声明-杨林尾镇晚报社、登报挂失电话400-6755-667 、 1851157-5716
1 、遗失声明:毕业证遗失声明登报 公司证照遗失声明登报房产证遗失声明
2、 注销公告:公司执照注销声明登报 公司清算公告登报公示
3、 减资公告:公司注册资本减资 减资公告登报格式
4、 歇业公告:公司歇业
5、 清算公告:公司清算 清算公告登报格式
6、 启 事:寻物、寻亲、通知、公示、挂失、申明、作废、发稿、软文等分类信息、中缝、版面报纸广告。
杨林尾镇日报-遗失声明-杨林尾镇晚报社、登报挂失
浙江省级报纸:杭州市级报纸 宁波市级报纸 温州市级报纸 金华市级报纸:
钱江晚报、都市快报、今日早报、每日商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城市假日、都市周报、美术报、浙江法制报、浙江老年报、杭州广播电视报、浙江经济报、浙江工人日报、生活与健康报、浙江教育报、浙江市场导报、浙江科技报、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宁波侨讯、宁波广播电视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广播电视报、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绍兴县报、天天商报、绍兴广播电视报、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浙中新报、浙中科技报、金华广播电视报、义乌商报、义乌日报、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舟山日报、舟山晚报、舟山广播电视报、湖州日报、湖州晚报、湖州广播电视报、台州日报、台州晚报、台州商报、台州广播电视报、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广播电视报、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广播电视报
杨林尾镇日报-遗失声明-杨林尾镇晚报社、登报挂失
1、 刊登各类广告严格执行和本网站的管理规定。 2、 刊登广告的客户应按要求出具各种证件: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标明质量标准产品的应出具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证明;使用“注册商标”字样的产品,需出具注册商标证明;获奖产品需标明获奖等级并提供证明。广告原稿上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刊登广告均应签定书面合同,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广告客户对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来稿务请誊写清楚(如:名称、地名、牌号、规格、成分以及数字等)。本网站对广告内容和图形有权删改。不同意删改者请说明。 5、 广告发布后如有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本网站负责对错误部分及时更正,原已发布的广告按原规定的半价计费。 6、 广告收稿后,客户如中途要求停止发布,停发通知切费用由客户负担。 7、 广告收稿后,根据广告图像、页面等设计的复杂程度不同,于7至15个工作日内开始发布。 8、 广告费在广告发布次结清。 9、备注:报社不另收设计费,套红加收20%的广告费。 整版、半版的彩色版加收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