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会计师事务所贴花审计报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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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需要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3、财务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凭证资料等等) 4、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5、年度和季度纳税申报表。 6、专项支出费用发票及合同和项目介绍。 7、其他需要的审计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 2、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3、研发立项报告; 4、被审计年度的会计报表(三年)、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5、组织结构图(复印件) 6、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研究开发项目采购与投资、筹资合同;(复印件) 8、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 10、三年的完税证明(国地税)、3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一 11、审计年度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明细表,开发项目明细、预算、开发进度;(复印件) 12、企业员工花名册;研发人员明细表;研发人员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研发人员劳动合同5份和2012年10月社保查询单 13、3年1-12月总账、3年1-12月明细账和3年的1-12月份三级 科目余额表等财务资料 14、固定资产清单。 15、大额合同复印2份;大额购销发票连同记账凭证每年复印2份 15、业务约定书和管理当局声明书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终产品。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报告。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从而履行业务约定的责任。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颁发的《国际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将审计证据分为:会计报表所依据的原始凭证与会计记录、其他来源的佐证信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准则第32号说明书》,把审计证据分为所依据的会计资料和佐证信息两大类,并且规定佐证信息又包括以下七种形式:实物证据、文书证据、声明书、函证、口头证据、数学性证据和分析性证据。以上所述审计证据种类的不同,是由于其内容不一致、形式不相同和取得的来源不尽相同所造成的。
贴花审计报告是指在审计报告中,在由审计师无法验证和确认的账户或内容上,审计师就其判断性语句给出一种会计统计表、质押证明标志或强制性表达的标记。贴花审计报告只用于审计报告,审计期间未及时获取的信息,不会影响审计意见的表达。
不贴花审计报告指审计师并未在审计报告中给出标志或标记,而是对于其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只作出客观性的表达。不贴花审计报告反映了审计师无论是做出审计判断或审计意见时,所参考的基础核查都是直接和完全的有效源。不贴花审计报告是会计报表的审计结论的终表现形式,是审计结论的一种针对性表达,表明审计师依据审计技术和知识,对审计对象的记录、账目和内容,以及有关凭证和会计记录实施审计,并得出审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