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住所托管协议新签条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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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简称“前海自贸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为享受自贸区优惠政策,大批企业选择将公司注册在前海自贸区。除少部分企业在自贸区内拥有主要经营场所外,多数企业系以入驻前海商务秘书公司的形式办理住所托管,并将部分日常办公事务委聘给前海商务秘书公司办理。
事实上,该类企业的登记住所虽然为前海商务秘书公司的地址(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1号A栋201室”),但往往会在自贸区之外再设立办公场所。这也相应产生了入驻自贸区商务秘书公司企业的登记住所地与经营场所相分离的问题,并使司法管辖中如何确定该类企业的被告住所地出现争议。
深圳拟推进商事登记立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解决商事主体退出难问题。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规定》将建立商事主体除名机制,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对经营异常满三年且近三年未申报纳税或吊销满三年的商事主体作出公告除名决定。
允许对前海暂无实际经营地的企业进行托管
前海发展初期,受制于前海片区没有大量充足的成熟物业供商事主体入驻使用的现状,采取了由前海商务秘书企业为前海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临时政策,促进前海企业的井喷式发展。
但是随着前海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企业数量的激增与高比例的企业住所托管也给后期的发展和监管带来一定困难和问题,尤其是监管部门无法掌握前海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难以找到企业;对于商务秘书企业和托管对象不履行相应义务时没有相关处理规定,缺乏制约,不利于前海企业健康发展和管理部门予以规范。
基于此,《规定》显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企业,在前海尚不具备实际办公场所时,允许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相分离,登记地址由商务秘书企业进行托管,实际经营地址应当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商务秘书企业应当建立托管对象档案,协助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督促托管对象依法办理商事登记、按时申报年报、依法自主公示相关信息等。
值得关注的是,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作为本次修法的重大亮点,将大量长期不经营的“僵尸”商事主体便利地清出市场。《规定》借鉴香港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及浙江等地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可对经营异常满三年且近三年未申报纳税或吊销满三年的商事主体,经公告等程序后作出除名决定,被除名的商事主体视同注销。
地址托管其实是公司地址登记托管在商务秘书公司的一种方式,那深圳前海地址托管就是公司地址托管在前海商务秘书公司,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随着前海的招商引资,入驻前海的企业越来越多,前海商秘也为了进一步规范前海企业的托管服务,前海商秘要求前海企业需要在深圳个辖区内有实际办公地址,需要出具房产证或者是深圳市辖区内的红本租赁凭证
可否自行到前海商秘的托管系统进行办理?
答:可以,如果企业在深圳有自己租赁的办公场所或者自己的房产,也可以自己办理。但是,在前海托管成功,不代表可以撒手不管了。你不仅要每季度更新信息,还要接受可能突如其来的现场检查。所以其实深圳前海注册地址托管事宜委托代办机构进行办理,可以节省人量的时间和精力,让企业更专注于自身发展
如果您对以程的哪一步不清楚或者没有相应的材料和红本租赁凭证。我们提供的红色复印件地址都是真实地址,有真实的房屋代码和住所备案,可以应对工商局和银行上门查验,不用担心地址异常.
线下窗口办理所需准备的材料:
《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 (三份) (乙方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
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房产证,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加查询日期为三个月以内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复印件)
新注册公司任一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人育):
港资股东公司提交公证书中商业登记证及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权签署人签字):
澳资股东公司提交公证书中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音及有权签署人签字)台资股东公司提交广东省公证协会及公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竟及有权签署人签字):
外资股东公司提交公证书中公司注册证书、大使馆认证证明复印件(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竟及有权签署人签字,如无公竟则有权签署人签字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