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消防水龙箱700*550*160轻便消防水龙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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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给出了消防用水量的相关因素。
3.5.2 本条规定了民用和工业、市政等建设工程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等有关规范的原设计参数,并根据我国近年火灾统计数据,考虑到商店、丙类厂房和仓库等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的场所,实战灭火救援用水量较大,经分析研究适当加大了其室内消防用水量。
3.5.5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2.2.2条的规定值。
1 接口和水枪的外观质量
接口和水枪各表面应光洁,无伤痕、裂纹和孔眼,螺纹部分无损牙,接口与水带连接部位的锐角应倒钝,铝合金制件表面做阳极氧化处理。
5.2.2 接口和水枪的螺纹及机加工要求
普通螺纹公差应符合GB 197中内螺纹7H级、外螺纹8g级的规定,圆柱管螺纹为3级。机加工未注公差的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GB/T 1804中m级(中等级)精度要求。
5.2.3 接口和水枪的密封性能
接口按6.2.3.1、水枪按6.2.3.2的试验方法以0.3MPa的水压进行密封性试验。试验时,接口和水枪的各部位均不应有泄漏。
5.2.4 接口和水枪的水压强度
接口按6.2.4.1、水枪按6.2.4.2的试验方法以0.4MPa的水压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后,接口和水枪的各部位均不应产生破裂及影响正常使用的残余变形。
5.2.5 接口和水枪的抗跌落性
接口和水枪按6.2.5的试验方法于离地面1.5m高处做跌落试验。试验后,接口和水枪不应有任何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与变形。
5.2.6 接口和水枪的抗热空气老化
接口和水枪按6.2.6的试验方法进行热空气老化试验后,接口和水枪不应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及变形。此后,还应进行6.2.3和6.2.4的密封性和强度试验,并应分别满足5.2.3和5.2.4的要求。
5.2.7 接口和水枪的操作力矩
按6.2.7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接口的操作力矩应在o.5~2.5 N·m范围内;水枪的操作力矩应在3~8N·m范围内。
5.2.8 接口和水枪体的材料
接口和水枪体的材料应符合GB 12672中优级品的要求。
5.2.9 水枪阀芯材料
水枪中阀芯的材料应符合GB 3192要求。
5.2.10 密封配件
接口和水枪中所用的O型密封圈和密封胶圈应符合GB 3452.1、GB 3452.2及HG 4—329—66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型式检验须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和试验。
7.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投产后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c)正式生产二年或累计生产的产品达30000套时;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