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教育厌学的孩子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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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现象之一,指客观环境要求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反抗心态。
主要有两种表现:
一般社会成员反抗、反抗现实的心理倾向。如“唯上是反”、“唯制度是反”、“唯是反”等等。作为社会心理现象,它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反抗性、偏激性、自发性、盲从性等特点。它往往与社会腐败、不正之风、经济利益分配不公、政治民主不落实、教育方法不当、个人思想认知偏差等诸多因素有关。应从净化社会氛围,建立良好的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入手,真正实现政治民主化和教育科学化来加以解决。逆反心理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如对官僚主义、不正之风所产生的逆反心理,实际上是对社会腐败的一种反对、抵制,但也有些是消极的。它不仅成为教育工作的阻力,而且对社会安定、和谐的发展具有负面作用。对此应勇于引导,敢于进行有力度的教育,纠正错误认知,树立健康心态。
主观上,是青少年正处于“过渡期”,其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迫切希望摆脱成人的监护。他们反对成人把自己当“小孩”,要求以成人自居。为了表现自己的“非凡”,就对任何事物倾向于持批判态度。正是由于他们感到或担心外界无视自己的立存在,才产生了用各种手段、方法来确立“自我”与外界对立的情感。
客观方面,教育者的可信任度、教育手段、方法、地点的不适当,往往也会导致逆反心理。
家长应辩证看待孩子的青春叛逆期,该阶段是孩子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其个性和创造性都恣意升腾,侍机张扬;同时,由于孩子身心发展、所受教育的局限,他们形成的诸多想法并不成熟甚至偏激,这就需要靠外界教育正确引导孩子。但在现实的教育中,一些家长却很容易陷入教育两极分化的误区。
放任自流。在现实中,一些家长面对难教的孩子,在几度管教而不见多大起色后便失去了信心,此时,无论孩子的言行、想法怎样,家长都不再过问、指导。行为发生偏差,待家长懊悔时,才发现已耽误了孩子的一生。
如何与孩子相处
1、家长要看到孩子的成长,尊重孩子的自尊心,与他们建立一种亲密的平等的朋友关系,并允许孩子也能参与家庭的管理。
2、家长要相信孩子有立处理事情的能力,尽可能支持他们,在其遇到困难、失败时,应鼓励安慰,成功了应尽量给予表扬。
父母需要受到孩子的尊重,他们大都视子女的幸福为自己的生命。他们的忠告,往往是自己生活经验的总结,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作为子女应经常向父母谈谈自己的思想和活动内容。当自己的选择与父母的愿望相违时,要通过商量来解决,要摆出事实,来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这个阶段正是孩子形成主见的关键时期,小错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家长应该允许孩子犯一点错、吃点亏,不要过分束缚孩子的手脚。同时,家长是孩子好的榜样,叛逆期的孩子模仿能力强,家长的良好言行能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