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文件鉴定(添加笔迹、是否原件、是否一次打印文件等)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变造文件鉴定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全部和部分内容是否经过变造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送检材料为复印件查无原件的需经过委托方同意才能送检。
2、样本。一般不需要提供样本比对材料。如果有不同版本的同名文件(大部分内容相同局部内容不同)可以作为样本送检。
文书,在生活中大多指是指公文、书信、契约等,但在“文书鉴定”中的文书除了包括公文、书信、契约等,还包括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等文件。
变造文件鉴定,是指对利用真文件加以局部改造的假文件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通过鉴定,确定变造事实,判明真伪;了解变造特征,分析变造方法;査明被改变或删除的内容。变造方法不同,其特征各有差异。用擦刮方法消除原来文字,被擦刮部位纸张变薄,表面光泽消失,显微镜下观察可见纸张表面有明显破坏痕迹,有的还残留有文字的笔画;如后写上文字,会出现墨水渗散现象;用挥发性液体滴在被擦刮部位,渗透明显加快;在紫外线下观察,与其他部位荧光反映不同。挖补、接贴方法伪造的文件破坏了文件纸张的完整性。被挖补、粘贴部分与原来的纸张成分,纤维方向,线条、花纹不同,厚度增加,透光程度和荧光反映亦有差异。
文书鉴定又称可疑文件鉴定。指运用知识,根据鉴定人的经验,并结合测量、检测的结果,通过综合分析评断,对各类可疑文件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质、状态、形成过程等进行的判断。
篡改文件鉴定又称变造文件鉴定,篡改的定义通常解释为在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涂改、添改、挖补、拼凑、移植、刮擦等方式,改变、歪曲文件真实内容、形态的行为。篡改文件鉴定就是判断文件是否被篡改的技术。篡改文件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是否被篡改、变造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提供客观依据。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文书,是指公文和书信,但在实际办案中作为证据的文书往往超出了公文和书信的范围,如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其内容的真伪及制作方法都需要进行鉴别。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