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县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代办
-
面议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和储存场所、 设施、 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第(一)至第(四)项条件外
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备注:无证明的(证件)办事,取消其它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改为现场抽查。
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