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消防设施工程代办需要哪些程序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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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消防设施工程代办需要哪些程序流程怎么走
舅家表弟的儿子开学就是高一的新生了,表弟打电话嘱咐我这当表大爷的给他儿子上点思想课。
我吞吞吐吐的推辞了半天,终落得老舅一顿数落:唉,没办法,在长辈面前,我永远没理可讲。
为了加强对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消防工程市场秩序,保障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根据《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就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管理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施工分为总承包、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是承包序列中的一个类别。获得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根据《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三、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划分为、二级、三级,资质等级的标准及承包工程范围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执行。
四、申请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其所属企业申请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建筑业企业申请并符合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不含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所有申报资质的材料转送公安部消防局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二级及二级以下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公安消防机构初审同意后,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六、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时,应当组织有关方面的参与评审工作,对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有关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初审过程中的评审制度,由公安部消防局制定。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批,应当从受理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其中,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从收到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同级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
八、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二级及二级以下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消防机构联合年检。
九、现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直接申报相应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重新定级就位。
十、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当企业的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人员达到相应资质等级人员要求时,可以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不必申请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当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者承包其他企业依法发包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单发包的消防设施工程时,则申请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资质。
十一、消防项目经理培训,按照建设部《关于全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92〕建施劳字第24号)执行。工程技术人员的消防培训考试,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组织教材的编写和全国统一考试;各地公安消防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