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区海关备案 英语 进出口 材料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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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共和国(以下简称)或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办理部门:天津市商务局,河东区
办理周期:当天
二:海关备案
1.登录:电子备案: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备案-----海关备案
2.纸质备案:登录共和国2018年143号公告---附件下载
现在国家对于申请进出口权的政策已放开,无注册资金和年出口额的限制,只要是企业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申请,不管企业是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进出口权。
1.申请进出口权要到商务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然后要到工商、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口岸、外汇等七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等资料。
一、“两证合一”采取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同时完成了原产地企业备案。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原产地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在“总对总”层面实行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
三、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不再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
四、“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向海关或贸促会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