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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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已废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应不再办理发放新证。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是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条件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代表的身份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