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用,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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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治理新趋势,构建包容审慎的数字经济治理和监管机制,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方式,协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助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健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创新数字经济治理监管模式。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依托“信用江苏”建设,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加强多主体协同治理,促进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监管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探索形成、行业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有效协同的治理新机制。持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多元主体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的渠道,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手段,强化对数字经济治理的参与。
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互联网企业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鼓励互联网企业制定涉及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第三方服务商等各参与方的行为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平台生态环境。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体系,组织开展检查、评议,引导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以网管网”能力,充分发挥平台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功能。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引导互联网企业自觉参与反垄断治理。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审查机制,针对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平竞争的算法模型、定价规则等进行监管,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算法滥用、数据垄断等破坏市场公平性的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数据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地位,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深化数据应用创新,探索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加强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1.强化数据要素供给。
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和治理。构建的全省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制度,确立政务数据采集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流程规范,持续推进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领域数据资源汇聚,按需汇聚水电气等行业数据,推进专题库建设。创新面向业务应用的公共数据汇聚机制和模式,完善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扩大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和共享范围,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融合汇聚和开发利用。强化公共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完善公共数据治理领域的制度和规范建设,加强数据治理考核、评估,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实现数据质量的全闭环管理,提高全省公共数据资源质量。
提升社会数据治理能力。以公共数据带动民用、商用大数据协同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主动积累数据,对行业和市场数据资源进行系统全面的采集、汇聚、整合、存储,集约建设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行业数据资源平台。聚焦城市管理、应急响应、防控等需求紧迫领域,推动数据协同治理先试,探索主导、多元联动、共建共治的新机制,提升社会数据治理能力。发挥地方、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引导工业、金融、电力等省内行业企业探索数据规范管理的机制和模式,强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打造分类科学、分级准确、管理有序的数据治理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组织机制、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推动企业建立数据官(CDO)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开展DCMM国家标准贯标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参与DCMM评估,遴选一批企业数据治理案例并加以宣传推广。
2.
推进政企数据融合开发利用。支持用购买服务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发数据模型、算法、可视化工具等通用数据产品,并按统一标准对外输出,支撑并满足市场主体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鼓励在金融、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文化和旅游、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领域选取数据创新试点应用场景,引导有开发能力的企业进入安全可控的开发环境,开放自身数据资源,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开发利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探索形成政企数据融合的标准规范和对接机制,支持政企双方数据联合校验与模型对接,引导企业与共建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服务平台、安全沙箱,进一步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
探索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推动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等数据价值化研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安全管控技术、数据产业链模式等创新研究,提升数据衍生服务水平。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许可和运营机制,以公共数据授权开放、定向开放或者政企数据互换(融合)等方式,创新数据资源共享方式和运营模式。创新数据服务模式,强化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加工等数据服务供给,鼓励发展数据银行、数据信托、数据中介等新兴服务业态,因地制宜建设以数据资产登记、数据交易流通为主要业务的数据交易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
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
打造交通感知网络。加快5G、物联感知网络在交通路段、重要交通节点的全覆盖,推动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 G312 镇江段、S126 南京段、沪宁高速、五峰山高速、苏锡常南部通道、常泰过江通道等一批智慧公路及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建设京杭运河智能航道示范工程以及南京港、太仓港等智慧港口、南京禄口智慧机场,推动智慧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强化智能交通装备、特大桥健康监测等研发制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的数字化水平,构建形成综合交通运输数字化服务和监管体系。
加强综合能源网络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统筹特高压、压骨干网架和城乡配电网建设,推动智能充电桩、智能变电站、光伏微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署电力物联网、新能源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等智能电网基础设施,推进新型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互补运行的能源互联网,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盐城等地因地制宜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能源大数据平台、能源互联网协调控制系统平台建设,发展智能化能源分享和交易,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加快建设智慧水利。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智能感知体系,建立水文监测站网立体体系,全面开展河湖生态、水旱灾害、工程安全、工程建设、节水用水、灌区管理和水利监督等方面的感知体系建设。提升水利云服务能力,建立水利系统主要数据和服务资源的共享平台,打通各级水利部门和的信息通道。拓展智慧水利业务应用,提升水旱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河湖生态等监测预报智慧能力,整合水利工程建设、水工程安全与运行调度、水政执法及河湖采砂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完善建设涵盖水利核心业务的智慧应用。
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化改造。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数字化建设,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的智能应用创新,打造国内的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推进智慧杆塔建设,有序推进各类存量杆塔的智慧杆分批改造,推进一杆多用,推动杆塔资源共享。针对主要公共场所和燃气、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加强智能感应、环境感知、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智能监管等项目建设,整体提升对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防洪防涝、污水处理等城市运行领域的实时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动数字应用场景一体化建设。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枢纽节点,推进政务、交通运输、环保、医疗、旅游、应急等领域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共享,打造跨区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快长三角地区的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推进登记注册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政务信息资源互认,推动涉企登记许可事项“跨省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频事项全覆盖。深化重要客货运输领域协同监管、信息交换共享、大数据分析等管理合作。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3.深化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建设。强化跨境数据流通管理,推动长三角离岸数据中心建设,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通道,开展跨境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支持南京、苏州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探索区块链在跨境数字贸易投融资服务中的应用,推动参与金融机构、平台机构以安全可靠方式进行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的分享和交换。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对涉及关键技术、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贸易,加强综合监管体系构建和优化,探索构建数字贸易规则。
做大做强跨境数字贸易。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加快南京、苏州、无锡、南通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升级建设,积极推进全球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市建设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促进境内外数字资源、内容、产品、服务和项目的展示、交流和对接,加强数字版权确权、估价和交易流程服务支撑。推动数字服务出口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等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持续开展数字服务贸易基地建设,支持发展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出口、离岸服务外包及服务型制造,打造数字贸易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的集聚区。提升数字贸易服务支撑能力,提供数字贸易大数据管理、政策咨询、分析预警、信用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服务,促进数字贸易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培育以研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环节为的综合服务供应商。
打造高水平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平台。打造数字经济全球重要会展和对话平台,高水平举办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博览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积极参与重大数字产业技术交流活动和国际性数字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升江苏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全球影响力。促进数字科技创新跨国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深时数字地球国际研究中心(苏州)等重大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平台,鼓励有实力的数字企业在国际创新资源高度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吸引海外大学、科技组织、跨国公司来江苏设立多样化数字经济创新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