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电动卡丁车租赁模式-商场出租游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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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丁”(karting)是一项刺激的、具有魅力的运动,安装初级发动机的车辆,高时速大约是100公里;而安装竞赛发动机的车辆能达到160公里以上的时速。同时,由于车型小巧,车底板距路面仅4厘米,车手实际感觉到的速度要比车辆实际速度高2倍到3倍,就是说感觉时速达300公里以上。在驾车转弯时,会产生象方程式赛车转弯时那样的横向加速度(约3到4倍于重力加速度),使驾驶者体验到一种平时体验不到的乐趣。
驾驶卡丁车可以锻炼灵敏度,并对大脑、眼睛、手脚及身体其他部 位进行很好的协调是锻炼勇敢精神的佳选择,是一项有益健康的体育 娱乐活动。卡丁车作为赛车运动中经济的一种,具备所有赛车运动的 基本内容,加上结构简单、操作灵活、费用低廉、安全性好,成为适合 大众化消费的赛车运动。每逢双休日,一些青年人纷纷奔向卡丁车赛场,在蜿蜒起伏的赛车道上风驰电掣地过把瘾,成为都市时尚。
现代卡丁车分为娱乐型和竞赛型两种: 娱乐型的卡丁车多采用工作容积在200cc以下的小型四冲程或100cc以下的小型二冲程汽油发动机做为动力,其行驶速度在60公里/小时以下,为初学者和以休闲为目的的娱乐者好的运动器械。 竞赛型卡丁车分为两大类共12个级别- 方程式卡丁车:超A级、A级、C级和E级方程式四个级别; 标准卡丁车:国际A级、国际A级少年组、国际C级、国际E级和普及级。
卡丁车是英文KARTING的译音,意为微型运动汽车,卡丁车运动于1940年在东欧开始出现,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才在欧美普及并迅速发展起来。它的结构极其简单一个车架,一台两冲程发动机,四个立车轮便构成了卡丁车的全部。因其具有易于驾驶,安全而又刺激的特点,所以迅速世界, 1962年由国际汽车联合会巴莱斯特创议成立了国际汽车联合会卡丁车,后更名为世界卡丁车联合会。
卡丁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的美国。卡丁车分无级变速和带档两种,又分普及型和竞赛型两种,普及型又称“休闲型”,这种车的速度并不很快,高时速80公里/小时,不需要有驾驶执照。而竞赛型卡丁车的时速可达130公里/小时,由于其底盘极低(离地仅4厘米),所以车手感觉到的相对速度会比实际速度高2—3倍,也就是说感觉时速为300公里/小时,特别是在弯道上会产生3—4倍于重力的横向加速度,令车手体验到一般赛车达不到的乐趣。
根据国际卡丁车(CIK)颁布的技术规则的规定。卡丁车专指“以小型汽油机或电动机为动力,使用大直径小于350mm的充气轮胎,距地面总高度(不含头枕)小于650mm,前轮导向,后轮驱动,无差速装置和避震结构,四轮持久接触地面,由人驾驶的单座微型赛车。 国际卡丁车关于卡丁车的定义规定了卡丁车的属性范围: 1、卡丁车是赛车的一种。它的动力按目前的国际规则只能是小型汽油机或电动机,使用柴油机或其他类型动力装置的不属于卡丁车的范畴。 2、距地面总高度(不含头枕)小于650mm,两前轮导向,两后轮驱动,无差速装置,四轮持久接触地面,这是卡丁车的基本结构特征。距地面总高度大于650mm的“高卡车”和导向、驱动、差速装置不符合卡丁车定义的都不是卡丁车。 3、由人驾驶的单座”是卡丁车的基本特征。在公园里儿童乘坐的两座车,两排车都不是卡丁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