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遗体存放转运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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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车辆运送。
死亡分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因健康原因自然死亡的,谓正常死亡;因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的,谓非正常死亡。
发现外国人在华死亡,应立即通知死者接待或聘用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人民外事办公室。如属正常死亡,善后处理由接待或聘用单位负责。无接待或聘用单位的(包括零散游客),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如属非正常死亡,应保护好现场,由公安机关进行取证并处理。
清点死者遗物应有死者家属或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官员和我方人员在场。如家属或者驻华使、领馆官员明确表示不能到场时,可请公证处人员到场,并由公证员将上述人员不能到场的事实和原因注明。遗物清点造册,列出清单,清点人均应签字。移交遗物要开出移交书,一式两份,注明移交时间、地点、在场人、物品件数、种类和特征等。签字后办理公证手续。如死者有遗嘱,应将遗嘱拍照或复制,原件交死者家属或其所属户国家驻华使、领馆。
流程
1、接运人员、车辆到达后,正常死亡人员火化,家属出示合法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人员死亡人员或无名遗体,须出具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2、遗体接运至殡仪馆火化或冷藏保存,遗体保存不能超过30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保存,须经市人民批准,未按照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殡葬服务单位可以将遗体火化,遗体保存费由申请人或死者单位交纳;需要举行遗体追悼会的,须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及相关事宜。
3、办理火化手续,按照接受的服务项目缴费。
4、遗体火化后,殡葬所向丧户出具火化证明。
5、骨灰可以寄存在骨灰堂或者安葬在公墓。
殡葬改革就是要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跨越发展为目标,顺应时代发展大势和特征,深刻阐明殡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坚持殡葬改革不动摇,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不停步,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不放松。一是建设服务殡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增加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二是建设绿色殡葬。绿色殡葬是从可持续发展理念引伸出来的,绿色环保低碳模式是殡葬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要逐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殡葬陈规陋习,消灭"白色消费"。三是建设文化殡葬。宣传中国百姓的传统美德,继承和发展殡葬文化,用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形式更好地发挥渗透力,逐步上升到满足群众的心理寄托和精神需求的高度。四是建设创新殡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火化焚烧、遗体防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殡葬技术创新,在推进现代殡葬进程中充分发挥各种创新的支撑作用。五是建设和谐殡葬。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实现殡葬改革由行政命令到政策奖补的转变,达到殡葬服务均等化。
公司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都是急救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大型体育盛事、高速公路繁忙路段等高风险场合的工作人员,他们能够进行高水平的急救处理。他们在现场和途中的救护经常能够挽救伤者的生命。他们受过诊断患者伤势的训练,所以他们可以提前用无线电传送数据,并建议医院让哪些医护人员和技师做好准备,并备好相应的手术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