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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作,本应是"铁面无私"的,但从种种角度"侦破",按极公正的情理"宣判"。然而它究竟不同于自然科学,"一加二等于三,"氢二氧一是水",即使赵政、项羽出来,也无法推翻。而鉴定工作,则常有许许多多社会阻力,使得结论不正确,不公平,固然有时限于鉴者的认识,这里所指的是"屈心"作出的一些结论。因此我初步得出了八条:一皇威、二挟贵、三挟长、四护短、五尊贤、六远害、七忘形、八容众。项是造成不正不公的原因,后一种是工作者应自我警惕保持的态度。
古代皇帝所喜好、所肯定的东西,谁也不敢否定。乾隆得了一卷仿得很不像样的黄子久《富春山居图》,作了很多诗,题了若干次,后来得到真本,不好转还了,便命梁诗正在真本上题说它是伪本。这种瞪着眼睛说谎话的事,在历代高权利的集中者皇帝口中,本不稀奇,但在真伪是非问题上,却是冤案。
康熙时陈邦彦学董其昌的字逼真,康熙也喜爱董字。一次康熙把各省官员"进呈"的许多董字拿出命陈邦彦看,问他这里边有哪些件是他仿写的,陈邦彦看了之后说自己也分不出了,康熙大笑(见《庸闲斋笔记》)。自己临写过的乃至自己造的伪品,焉能自己都看不出。无疑,如果指出,那"进呈"人的"礼品价值"就会降低,陈和他也会结了冤家。说自己也看不出,又显得自己书法"乱真"。这个答案,一举两得,但这能算公平正确的吗?
一件元人书画,一人看为假,旁人说它真,还不要紧,至少表现说假者眼光高,要求严。如一人说真,旁人说假,则显得说真者眼力弱,水平低,常致大吵一番。如属真理所在的大问题,或有真凭实据的宝贝,即争一番,甚至像卞和抱玉刖足,也算值得,否则谁又愿生此气。
有一件旧仿褚遂良体写的大字 《阴符经》,有一位我们尊敬的老前辈从书法艺术上特别喜爱它。有人指出书艺虽高但未必果然出于褚手。老先生反问:"你说是谁写的呢?谁能写到这个样子呢?"这个问题答不出,这件的书写权便判给了褚遂良。
旧社会常有富贵人买古书画但不知真伪,商人借此卖给他假物,假物卖真价当然可赚大钱。买者请人鉴定,商人如果串通给他鉴定的人,把假说真,这是骗局一类,可以不谈,难在公正的鉴定家,如果指出是伪物,买者"退货"常常引鉴者的判断为证,这便与那个商人结了仇。曾有流氓掮客,声称找鉴定寻衅,所以多数鉴定者省得麻烦,便敷衍了事。从商人方面讲,旧社会的商人如买了假货,会遭到经理的责备甚至解雇,一般通情达理的顾客,也不随便闲评商店中的藏品。这种情况相通于文物单位,如果某个单位"掌眼"的是个集体,评论起来,顾忌不多;如果只有少数鉴家,极易伤及威信和尊严,弄成不愉快。
故宫的老一辈学者,不是把书画鉴定视为一项单纯的“技术活”,而是明确藏品的价值,与文物藏品有很深的感情,有着负责认真的工作态度。这是故宫学人的优良传统。杨新先生既学习继承徐邦达等先生的研究方法和学术思想,又学习实践他们对故宫、对文化遗产、对自身工作的严谨认真的态度。
徐邦达、启功先生的教诲,一般不是耳提面命,而主要体现在他们具体的书画鉴定过程中。他们的片言只语,往往重若千钧,凝结着老先生的才学与识见,是他们毕生经验的总结,其中就有度人的“金针”。对学习者来说,则要处处留心,仔细观察,反复体味,当然也要具备相当的基础,还要有灵性和悟性。杨新做到了这一点。他的20多本笔记,就是亲承謦欬的学习记录。在《我跟徐邦达先生学鉴定》一文中,更有满怀深情的真切回忆。1980年他随徐先生在云南省博物馆看“参考品”时,凭着积累起来的知识,把一件曾为乾隆皇帝存疑、亦被张珩先生否定的宋代郭熙山水图判为真迹,得到徐先生的认可,说明他在研究鉴定之路上的勤奋与进步。徐邦达对杨新则寄予厚望,
《富春山居图》 元 黄公望 局部
题跋,虽然它也是依据之一,不过,凡是书画上并不都有,它不能如印章一样可以左右逢源地随时运用。题跋本身是书,而取以作证的在于它的文字内容,这些文字的内容,或者以诗歌来咏叹书画,或者以散文来评论书画,或者记述书画作者,或者评论前人的题跋的当否并对书画加以新的评价,它对鉴别也具有很大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