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废液处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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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理流程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属地申报
已经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需要向属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各地方有所不同,请详旬属地。危险化学品的申报登记:为处置重量与申报重量一致,建议行化学品的清点和包装工作,再前往属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2、与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很多生产单位并不具备处理危废的能力,所以一般都是委托给第三方的危废处置公司。但是在和第三方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协议前,一定要记得提供相关资料,这样才能顺利的签订协议。
3、向属地申请危险废物转移
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运输单位确定运输车辆及运输车次后,向移出地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跨市转移需要移出地向接受地询函,跨省转移需要移出地环保厅向接受地环保厅询函。
4、危险废物的转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办理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从移出地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及时与处置单位联系,及时咨询如何填写五联内容,与运输单位联系确定具体转运日期。
危废处理注意事项
1、先做环评,环评上须明确哪些是危险废物?数量又是多少?与哪家有资质处理单位的框架协议。由于对环评处罚力度加大,你想让环评写少一些可以,不写或者认为不是,环评将面临发绿风险。
2、提年向本地报计划,根据环评和处置单位框架协议,大致的数量、种类、大致的处理月份等。
3、危废产生了,要立即通知处置方,与处置方谈好危废处理的价格,并与之签订该批废物处理合同。
4、一般由处置方联系有资质的危废运输单位,让该单位与产生方谈运输价格,签好运输合同。然后产生方根据运输单位资质和运输合同、处置方资质与该批危废处理合同、危废计划,向本地方提交申请并获得处置方所在申请,获得五联单及编号。
5、注意每车、每种类别的危废都要分别的一份五联单。实际操作过程中让处置方去申请获得五联单更为、方便。
危废的处理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科泊斯在此强调磨刀不误砍柴工,想要进行危废处理,那么相关的一切手续办理。
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指的是: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固体废物;它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者一种以上危险特性。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人类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国家环保部以及地方省、市环境主管部门在企业危险废物处理上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为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甚至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环境执法监管。同时,随着公民对危险废物的了解,对环境污染的零容忍,社会监督力度也会不断增强,企业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随着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加强,防止环境污染,在危废处理方面加强了规范化,制度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危废处理制度对危险废物存放管理方面加强,加大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危废标识分类及设置要求:
(一)标识分类:按照国家标准,危险废物标识共分两种:场所警告标志、包装容器标签。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按照要求设置。
(二)设置要求:
1、场所警告标志设置要求。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于房屋外面门的一侧,靠近门口适当的高度上;当门的两侧不便于固定时,则固定于门上水平居中、高度适当的位置上。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于围墙或防护栅栏比较醒目、便于观察的位置上;围墙或防护栅栏高度小于60cm时,应当设立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其它箱、柜等立贮存设施的,可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在该贮存设施上,或在该贮存设施附近设立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4)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要设置明显隔离带,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在对应的墙壁上,或设立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5)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存放的,可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于该贮存设施适当的位置上,也可在该贮存设施附近设立多带带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2、包装容器标签设置要求。
(1)危险废物为容器盛装的,盛装容器上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当采取袋装危险废物或容器外壁不便于粘贴险废物标签时,则应在适当的位置系挂危险废物标签牌。
(2)当只贮存单一种类危险废物时,危险废物贮存在库房内的,包装容器标签可粘贴于库房外面危险废物警告标志一侧,与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相协调;
危险废物贮存建有围墙、防护栅栏场地的,可将危险废物标签系挂在内部墙壁(围墙、防护栅栏)适当的位置上;当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在两种及两种以上时,危险废物标签的张贴或系挂应与其分类相对应。
(3)当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其它箱、柜、池等立贮存设施的,可将危险废物标签(附件B-1)粘贴于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左侧,与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协调居中。
(4)勾选危险废物标签的危险类别时,应根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性质,可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附件中《危险废物种类及符号解释》确定其危险类别。
(三)分区(类)标识:
1、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为两种以上时,危险废物应分区(类)摆放,为醒目危险废物分类情况,除设置危险废物容器标签牌外,企业应设置分区(类)标志,可以标明危险废物物品名称。
2、分区分类标识尺寸、颜色、设置国家标准未做要求,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建议参照统一设置。
危险废物处理前,要先申报备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每年向所属区县报计划(管理计划),根据环评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申报危废大致的数量、种类、去向(委外处理或贮存)等。 PS: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已开放线上填报平台,企业注册后,按照填报流程进行危废的申报备案,系统注册码需联系获取;尚未开通线上填报平台的,联系所属获取材料填报。 具体可咨询所属辖区的或者登录危废帮帮网咨询。 申报备案之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可联系处置公司运输、转移,转移前需要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另外,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一定要求,规范管理,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