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包装元件的功能描述在包装质量的前提下,供方可自主选择合适的包装元件替代本文件规定的包装元件。
钢板及钢卷的包装类型(方式)和包装元件由供方。如需方对包装元件、包装类型(方式)、捆(包)重量等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钢板的包装:
钢板的包装类型及方式供方可选择使用免扣打捆方式,此时取消锁扣,对包装元件进行适当增减后设定的。
检验文件
通常情况下,检验文件的类型应符合 GB/T 18253 中检验文件类型“3.1”的规定。即由制造厂授权的、立于生产部门的检验代表,根据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出具检验文件。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提供其他类型的检验文件。
检验文件的内容,可按需要注明:供方名称、商标、产品名称、产品订货文件或技术条件、产品规格、钢卷号或捆包号、用户合同号、炉号、涂料种类、涂层结构、颜色、重量、订货单位、件数、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的结果、交货日期、检验文件签发日期、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