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消防水龙和消火栓的区别,LQ2.5-10轻便消防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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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观质量
5.1.1 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均匀,表面整洁,无跳经、断经、跳纬及划伤。水带衬里(或外覆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5.1.2 金属件表面应无结疤、裂纹及砂眼,加工表面应无伤痕。铝制件表面应作阳极氧化处理。
5.2 喷射性能
水龙按6.2进行喷射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1规定。
5.3 密封性能
水龙按6.3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期间各密封部位应无渗漏、变形和脱落现象。
5.4 水带性能
5.4.1 内径、长度
水带内径、长度的尺寸及公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水带内径、长度的尺寸及公差
5.4.2 耐压性能
水带按6.4.3进行耐压性能试验,在1.5倍设计工作压力下,应无渗漏现象;在3倍设计工作压力下,不应爆破和泄漏。
5.4.3 单位长度质量
水带的单位长度质量不应超过180g/m。
5.4.4 延伸率、膨胀率和扭转方向
在设计工作压力下其轴向延伸率和直径的膨胀率不应大于5%。水压作用下,沿水流方向看,水带不应产生逆时针扭转。
5.4.5 其他性能
水带的可弯曲性、黏附性、耐低温性能、衬里(或外覆层)物理力学性能、耐磨性能应符合GB 6246—2011中4.8~4.12的要求。
5.5 喷枪性能
5.5.1 材料
喷枪应采用耐腐蚀或经防腐蚀处理的材料制造。各铸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应分别符合GB/T 1173、GB/T 1176、GB/T 15115和GB/T 15116等相应标准的规定。
5.5.2 螺纹
喷枪的螺纹应符合GB/T 197中内螺纹7H级、外螺纹6g级的要求。螺纹应无缺牙,表面应光洁。
5.5.3 操作性能
喷枪应带有开关,且“开”与“关”的转换功能应由一个动作完成。对于直流喷雾喷枪,其调节喷雾角的旋转开关的关闭方向从喷枪的进口看应是顺时针。
喷枪的操作力矩不应大于15N·m。
5.5.4 耐水压强度
喷枪按6.5.3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水压强度试验,喷枪不应出现裂纹、断裂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残余变形。
5.5.5 抗跌落
喷枪按6.5.4规定的条件作跌落试验后,应无碎裂和变形现象并能正常操作使用。
5.5.6 耐腐蚀
喷枪按6.5.5规定的条件试验后,应无起层、剥落或肉眼可见的点蚀凹坑,且能正常操作使用。
5.6 接口性能
5.6.1 结构
水龙进口的接口结构可分为与自来水管路上水龙头接头相连接的卡式接口,以及与消防供水管路相连接的螺纹式接口。
5.6.2 螺纹
接口的螺纹应符合GB/T 197中内螺纹7H级、外螺纹6g级的要求。螺纹表面应光洁、无损牙。
5.6.3 操作力
卡式接口与水龙头接头的操作力应在30N~90N范围内。
5.6.4 耐水压强度
接口按6.6.2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水压强度试验,接口不应出现裂纹、断裂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残余变形。
5.6.5 耐腐蚀
接口按6.5.5规定的条件试验后,应无起层、剥落或肉眼可见的点蚀凹坑,且能正常操作使用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轻便水龙一般水喉或者阀门距地1100,同时距离箱底140㎜。根据相关标准,壁装和地上式的安装高度为距地面0.7米(进水口中心距地面);地下式0.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