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大型报废车拆解企业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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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拆解管理办法主要涉及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和处理等环节,以及相关的管理责任和处罚措施。以下是对报废机动车拆解管理办法的详细解答:回收与拆解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遵循《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这是颁布的关于报废车回收、拆解和处理的技术标准。该规范明确了报废车回收、拆解和处理的基本要求、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回收拆解企业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回收的废旧车辆进行拆解、分类。可再利用部件应进行再制造或重新装配使用,废弃物则需经过合法处置或回收。同时,危险废物和废油等需进行处理,以防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成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三)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开报废车拆解厂需要手续如下:
1、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2、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还有股东出资额等一些内容;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证明记录;
4、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5、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
6、场地经营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件原件;
7、主要拆解的一些设备清单;
8、消防设施的清单;
9、当地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
10、正式从业人员不低于20人,人员不低于5人的从业人员情况及岗前培训和资格证明。
2024年拆解报废车需要什么手续?
(一)符合本省、市、自治区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符合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强制性条款。
(四)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0㎡,其中包括拆解车间、存储场地、旧零件仓库等。
(五)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六)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七)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八)封闭或半封闭拆解场车间,场地硬化并防渗漏,油、水(含雨水)分离等环保设施;
(九)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等设备;
(十)废液收集装置和密闭存储容器,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罝,废蓄电池存储容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设备;
(十一)其他有利于提高拆解水平、清洁环保、安全生产、回收利用、管理现代化的设备设施,包括: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流程以及零部件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设备;对零部件分类存放的货架、仓库等设备设施。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办理要求:
、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
3、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6、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报废汽车拆解场地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面积应当大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应当在6000平方米以上。报废汽车的储存场地需要进行樱花防漏处理。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1、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6 000 平米。2、报废汽车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储)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3、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应防止渗漏。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施,并远离居民区。4、应设置旧零件仓库。5、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的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与其相接的排水沟。
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还应满足以下场地建设要求:具备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和动力蓄电池拆卸场地。场地应设有高压 警示、区域隔离及危险识别标志,并具有防腐防渗紧急收集池及容器,用于收集动力蓄电 池等破损时泄漏出的电解液、冷却液等有毒有害液体。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应单管理,并保持通风。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应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并设有烟 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动力蓄电池拆卸场地地面应做绝缘处理。